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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公益基金会高级项目经理 谭红波 《指导意见》的开篇就提到政策法规不够健全、慈善活动不够规范、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不够紧密等问题,比较有指导意义。但没有提出哪个问题是最紧迫的,最重要的,我个人觉得慈善行业最紧迫的是诚信建设,重塑大家对公益慈善的信任。 具体措施中相当部分内容是在围绕钱说事儿,怎样做好募捐、捐款管理、公开透明、管理费等。对于公益机构的发展,钱只是重要因素之一,重点还有公益慈善组织的治理、管理,以及慈善活动怎样展开,怎样具体帮助受助人群,这方面的措施比较少。 《指导意见》还提到落实减免税政策。减免税的政策已经说了这么多年,还在强调,说明这个落实情况并不理想。从这个细节看,一个政策怎样去抓好落实是很艰巨的任务。 募捐方面,放开公募权看来也是过于乐观了,但是意见中给指出了一条路: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等和不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以慈善名义开展募捐活动,必须联合具有公募资格的组织进行。这对很多组织来说很有指导意义。 也有些东西比较失望,培育和规范公益慈善组织中提到的,其他慈善组织的管理成本可参照基金会的10%。基金会行政支出不超过10%这个条款已经遭到了基金会本身及很多行业内外人士的质疑和反对。 这个《指导意见》本身已经非常具体,而且上升到立法的层面也需要再消化。所以对于业内专家们热盼的慈善法,我觉得明年可能也不会有太大进展。 (王会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