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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部发布文件称,“长江江豚按照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要求,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和管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林业部和农业部于1989年共同制定和发布,分别确定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和水生野生动物名录。10月,农业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称长江江豚按照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保护和管理。 “这意味着我们呼吁多年的江豚保护级别升级的目标取得突破性进展。”WWF(中国)长江项目高级总监雷刚对这一举措表示欢迎。“农业部对于长江江豚保护等级提升的认可,为这一濒危物种的未来带来了希望。”(据WW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