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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起实施希望工程25周年。一项成功的事业,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也是在过程中否定了诸多“如果”而成就的。如果当时不是这样的安排,今天可能就是另一番景象。 如果不是选择救助失学儿童,如此成绩是难以想象的。一个注册资本为10万元的基金会,发展至今募集资金100多亿元人民币,资助500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设希望小学20000所,成为在国内外享有广泛声誉的公益品牌。这应归功于救助失学儿童项目本身的“魔力”,以及创业者的卓识。 希望工程最初资助的标准是:每学期20元、总共200元钱即可救助一个失学儿童完成小学学业。项目甫一推出,立即激起社会的百万爱心。使这一项目具有如此“魔力”的因素有很多,但主要是因为:民族振兴教育第一,这是实现科教兴国战略的国策选择;扶贫济困助教第一,这是传统慈善及至当今一直的首重内容;少年失学需求第一,这是教育的现状悲哀同时又是最能打动人的客观诉求;低额捐助可行第一,这是众多普通人有能力参与其中的基本要素。 如果不是领袖支持、社会动员,如此参与规模是难以达到的。希望工程获得了邓小平等众多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和肯定,邓小平还亲自为“希望工程”题字。在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中,在政府主导型社会条件下,领袖的支持就是政治的支持,产生的价值是不言而喻的。而能实现这种契合的前提是,政治家对于国家社会机制建立的认识能够在社会建设实践中求得支撑。希望工程得到领袖支持,更重要的因素是它被包含在了国家发展战略总的设计之中。 希望工程从共青团系统发动开始,到动员全社会参与,这不只是方式的简单扩展,而是公益事业的“公”性与社会的“共”性相一致使然。我国公益事业只有依据中国国情,首先通过政治门槛,进而采取社会化发展手段,才能创造出规模巨大的参与奇迹。 如果不是科学管理、廉洁自律,如此公信是难以实现的。严格透明的管理、广泛的社会监督是希望工程成功的法宝。及时制定希望工程一系列管理规则,是实践的需要,经验的总结,更是防患于未然的必要措施;建立希望工程全国监察委员会,是公益事业实施自我监督、社会监督开创性的举动;希望工程服务商标注册和授权使用,是将公益品牌纳入到法律范畴管理和保护的开端。 国内外公益事业丑闻频发,无外乎规则不详,导致管理疏漏;监督不力,导致暗箱操作;品牌滥用,导致声誉的破坏和“体外循环”。公益事业置身于社会的大背景中,从业人员生活在现实的政治经济生活里,在法律规范不足、行政监管不力的实际情况下,如果不廉洁自律,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一项公益事业倒下去要比树立起来迅速得多得多。这种警醒、意识是保证公益事业公信所必需的。 如果不是志愿者支持、建设者努力,如此长久是难以坚持的。希望工程的实施过程,也是我国志愿者文化的发展过程。在我国公益事业较少得到财政支持,几乎没有政府采购的情况下,捐款成为公益机构主要资金来源,运行成本一低再低,志愿者队伍简直成了公益事业筹资、实施、监督等的重要人力资源。 而希望工程众多的捐赠人是希望工程发展的基石,希望工程从业队伍是实施希望工程的关键力量。对以主要依赖捐赠为发展前提的公益事业来说,在竞争的公益市场环境下,谁拥有了捐赠人资源,谁就拥有了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捐赠人是公益事业生存和发展的首要建设者。而要保持这一资源,那就需要具有竭诚服务精神的从业团队。我国社会事业还没有进入同政府、市场相提并论的阶段,从事公益事业意味着“官”“财”两弱的条件下,有一支甘于寂寞、耐于清贫、乐于奉献的队伍是不可或缺的。 如果不是求实创新、深化发展,在如此激烈竞争中是难以取胜的。就希望工程的发展轨迹而言,实现了项目发展从资助上学到人才培养的转变,从资助数量向资助质量的转变,从资助建校到促进希望小学深化发展的转变;筹资策略从简单接受向项目设计转变,从捐赠服务向项目合作转变,从以个人居多向法人筹募转变,从以国内为主向拓展国际资源转变;实施管理从粗放管理向现代化管理转变,从具体项目管理向综合品牌管理转变。这些转变体现了公益事业也应不断创新、深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与时俱进的特点。 资深公益从业者 崔子研/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