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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木兰 近日,以“个体救助”为主要业务的公益组织“施乐会”被指多次向求助者收取高额置顶费用。求助者交钱置顶,以便求助信息在网站的突出位置显示,进而获得更多善款。 “收钱置顶”的做法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在质疑其“借公益敛财”后,人们开始更深入地思考:为何个体救助状况屡出?如何保证公共资源的公平使用?针对个体救助,公益组织又该如何介入? 为个体募捐不公平?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及“微公益”理念的推广,近年来个体救助的极端案例频发:2012年5月,微博名人薛蛮子为白血病女孩鲁若晴筹集善款,活动发起16个小时,便筹集善款40万元;2013年7月,为了救助因患再生障碍性贫血而濒临死亡的23岁女孩白雪,黄伟夫发起“白雪可乐”的活动,活动上线6天,就卖出了24万瓶虚拟可乐,募款72万元;2014年6月,广西隆林德峨镇14岁男孩杨六斤的故事在被广西卫视报道后,不到1个月的时间,杨六斤就收到了500多万元的捐助…… 一方面,这些受助者得到了广泛关注,命运有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善款井喷过后,这些案例又无一不陷入纷争:其背后提供公募渠道的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等基金会也难逃公众质疑。 对此,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曾在“杨六斤事件”后发声:公募慈善基金会应慎入特定个体救助。在她看来,“公募基金会发起或参与个人救助,这种做法实际上动用了公共资源有倾向性地选择了特定受助人,造成了另一种不公平”。 她表示:“许多基金会加入网络微公益活动。公募基金会更应该为公益事业服务。判断公益与私益的标准是受益对象的范围。只有为不特定社会公众或社会公众的一部分服务时,才可被认为是公益目的。当为某一个特定人发起公开募捐,就违背了初衷,导致公益资源被不公平使用。” “个体救助不是公益募捐行为,而是私益的求助程序,所有的捐款可以被认为是捐赠,但不是公益捐赠。所以像‘杨六斤事件’的个体募捐我是反对基金会提供渠道的。”金锦萍说。 金锦萍的说法并非一家之言,在台湾,“公益劝募条例”明文规定“公益”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 2013年9月,台湾东森电视台主持人俞娴通过东森社会福利慈善基金会为患有罕见病的女儿润润募款,在网上发起“抢救润润,台湾人民动起来”的活动,并公布募款账号。后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卫生与福利部”指出,该案违反“公益劝募条例”第2条规定,“公益”指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故不得为特定个人发起劝募案件。官方于2013年8月底,要求东森福慈基会撤除相关劝募讯息及账号,依法向社会公众返还非法劝募所得善款1000多万新台币。 公益组织该怎么做? 虽然针对“公益组织是否应该为个体募捐”的话题存在一定争议,但现实是个案救助的社会需求量巨大,因此探讨“公益组织该怎么做”似乎更有意义。 在北京春苗儿童救助基金会秘书长崔澜馨看来,公益机构应该在执行过程中制定严格的制度,规避上述问题发生。她介绍,为了避免个案善款“井喷”情况的出现,春苗基金会采取“募集资金池”的方法。以“小苗医疗项目”为例,主要救助复杂先天性心脏病的贫困家庭患儿及孤儿,一年计划救助200个孩子,一个孩子大约需要3万块钱,那么该项目的资金池就要筹募600万元。 “我们不会先推个案进行募捐,而是通过向爱心企业或个人募款,先把池子建立起来。一般的个案,就直接从资金池拨款;如果个案的情况比较复杂,3万块钱不够,医院说要10万,那我们再进行个案的网络募捐,来补充7万块的缺口。”崔澜馨解释。 同时,她还强调,进行个案募捐一定要设置上限:“需要多少筹多少,哪怕不够,再进行二次募捐或其他渠道募捐,也必须设置上限。”由于春苗基金会是非公募基金会,在进行网络公募时只能与公募基金会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合作。 中华儿慈会的9958儿童紧急救助项目是我国目前最活跃的儿童个案救助平台。与春苗类似,9958也有项目储备金的设置。项目负责人王昱介绍,救助对象被划分为两部分:常态救助和意外伤害紧急救助,救助中心从核实到医疗评估再到拨款资助,制定了严密的救助流程。其中最快速的紧急救助案例,可在2个小时内完成全部过程。 “常态救助通常按时间先后顺序,从核实到完成拨款大约需要2天左右。”对比施乐会的置顶事件,王昱表示,9958页面上的个案按照上线时间不同排序,此外,有更新的案例会排到前面:“每个患儿一个平台,重要的节点都要更新,比如有支出、手术、结案等等,都要持续更新,全程公示。” 同时,王昱也补充,9958的网络页面主要作为信息公示平台,筹资效果并不好,个案的网络筹款主要来自腾讯乐捐、微博微公益等合作平台。2013年,9958共为408名大病贫困患儿提供帮助,募款总计超过1000万元。而2014年至今,已经募集善款超过2000万元。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一旦出现意外(比如患儿在救治过程中死亡),针对个案剩余善款的归属问题,崔澜馨表示,事前均已经与患儿家属签订协议,善款将流回资金池。网络募款的部分则会联系大额捐赠人,尊重捐赠人意愿。 行政经费从哪儿来? 在施乐会的“置顶事件”中,会长方路解释施乐会之所以收取置顶费是因为施乐会从成立到现在,一直靠外界支持才能维持运转。自从资助了施乐会6年半的企业停止资助后,机构只能自己想办法筹钱维持网站运营和推广,也就是说收取置顶费用于行政经费。 网络个体募捐,通过“一对一帮扶、透明化”来吸引捐赠人,不少机构更是承诺100%用于受捐方,那么对于公益机构而言,行政经费该从何而来? 王昱介绍,9958是中华儿慈会的自主项目,行政经费转嫁给基金会,由基金会从非定向捐款里拨出。“每年会从我们年度捐赠收入里算一个10%的额度,作为行政经费拨给我们。” “同时,9958也发展子项目,跟企业合作,定向针对一些病种。比如有一个企业家患有强直性脊柱炎,被称为不死的癌症,他捐给我们20万,专门救治得了这个病的患儿。他愿意从这20万里分出10%作为管理费用。”王昱强调,针对大额捐赠,筹资官员谈项目时会尽量争取企业支持行政经费。“9958的项目一定是越做越大,筹资金额也就越来越多,如果一直靠基金会支持,那么转嫁给基金会的压力也就越来越大,这不是一个良性循环,所以我们必须尝试自己解决。” 而作为独立基金会,春苗基金会的行政经费则是“单独筹集”。崔澜馨解释,基金会的行政经费会被拆分为多个板块:行政人员工资、医疗社工补贴、项目管理费用等等。企业的大额捐赠在与捐赠人协商好的情况下,会拿出相应比例放到行政经费的资金池,行政人员包括财务、办公室等人员的工资就从这个池子里出。同时,针对项目进行筹款时,也会把项目进行拆分,分为医疗款项和项目执行人员成本,捐赠人可以自主选择捐赠哪一板块。 “划分得越细越清楚,捐赠人的选择就越多,可以只支持机构发展,可以只救孩子,我们也会根据捐赠人善款的不同去向给予他们不同的反馈。”崔澜馨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