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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11月以来,基金会监管领域不断传出新动态。 11月10日,因“存在私分、侵占基金会财产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达303万,情节严重”,深圳市民政局对深圳市施惠零铅工程慈善基金会做出了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仅仅4天后,河南省民政厅在《河南日报》刊登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公告,该公告指出,河南省民政厅拟对7家基金会做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对于基金会来说,撤销登记可谓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机构生命的终结。根据民政部的统计,中国基金会(公募、非公募)数量现已超4100家,而此前极少有基金会被撤销登记案例的发生。在2013年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背景下,两地的撤销动作是否意味着社会组织管理领域严格监督管理的开始?对长期停留在纸面上的基金会退出机制的激活又有着怎样的意义? 深圳: 屡次被要求整改 终被撤销 此次被撤销登记的深圳市施惠零铅工程慈善基金会并非第一次受到民政等部门的行政处罚。 早在2012年,该基金会就被爆出通过开展儿童血铅免费检测“公益项目”推广保健品。在当年的年检中,被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评为基本合格,并发出整改意见书。 2013年8月,该基金会又因以能开具加入深圳户口积分为由吸引善款的违规操作,被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了出具“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作为引进社会服务积分”依据的权力,并将这一处理意见通报给深圳市民管局。 该基金会2013年的年检结果仍为“基本合格”。 “年检两年都为基本合格,基金会就应该引起重视了,该整改就应该立即整改。”深圳市民管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 2014年2月,深圳市民管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审计,又发现该基金会存在财务人员违规出具虚假会计凭证、违反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存在内部交易行为、未依法变更登记、未按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等问题。 5月,深圳市民管局对该基金会做出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封存了基金会印章和登记证书等,停止除整改以外的业务活动,将视基金会的整改情况进行处理。 但该基金会并没有因这一个月的停业整顿而有所改进,最终没能逃脱被关停的命运。 经过半年调查后,今年11月间,深圳市民管局对该基金会做出了撤销登记注册的行政处罚。 “应该说我们是已经给了这家基金会机会了,但他们最终没能把握住。”深圳民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说。 河南: 三年未年检 依法撤销 河南省拟撤销登记的7家基金会与深圳市施惠零铅工程慈善基金会不同,其被撤销的原因是三年未参加年检。 这7家基金会分别为:济源梧桐教育助学基金会、信阳市农民工援助基金会、河南省莲花慈善基金会、巩义市人民教育基金会、禹州市钧瓷发展基金会、河南省陈氏太极拳发展基金会、河南省惠济公益基金会。 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基金会处负责人王红芸在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7家基金会连续3年未参加基金会年度检查,这3年中基金会也没有任何人来向主管机关说明情况,我们其间也尝试与基金会多次联系,但均未获成功,最终做出了对基金会撤销登记资质的行政处罚,这应该算民政部门对基金会最严厉的处罚。” “常年不来,我们也无法掌握他们在做什么。”王红芸直言联系不到上述7家基金会的人,并表示针对基金会的管理一向严格,所以通过媒体刊发公告。 记者按照河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公布这7家基金会注册登记时的联系方式,尝试联系多次也未能成功。 根据国务院2004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包括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或者年度检查不合格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登记”。 同时,年度检查要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等。 而根据《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停止活动,并向社会公告。连续两年不接受年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 (下转06版) ■ 本报记者 张明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