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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购买服务超200万需绩效评价并公布 北京市财政局8月20日公布了《北京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北京市级预算单位应对本单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绩效评价,接受社会监督。而绩效评价差的项目,后期资金将可能被削减。 对于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绩效评价,北京市财政部门解释,北京市级预算单位应建立服务对象意见反馈机制,主动向服务对象公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内容,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而绩效评价结果将逐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据《京华时报》) 广东:示范高中等将交由社会组织评定 8月18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高中省一级学校等级评估”“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省一级幼儿园评估”工作转移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邀请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及市场中介组织承接相关评估工作,广东教育管办评分离由此迈出实质性一步。 依据广东省教育厅的相关部署,此次“高中省一级学校等级评估”、“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和“省一级幼儿园评估”中的制定督导验收方案、督导验收组现场评估、发文及授予称号等环节,都将转移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及市场中介组织承接。通过公开报名、公平竞争和择优承接等环节,选择符合条件的承接主体。 (据《羊城晚报》) 云南:简化社会组织注册登记验资程序 近日,云南省民政厅、建行云南省分行联合下发了《关于简化社会组织成立验资程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社会组织在办理成立登记时,可以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社会组织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资料,选择就近的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开设验资账户,由建设银行出具《社会组织验资证明函》作为验资依据,由建设银行承担验资责任,社会组织发起人(举办者)不再向民政部门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在社会组织开户及验资过程中不收取相关费用。 (据《昆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