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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民政部、团中央联合召开全国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交流青少年社会工作经验,部署全国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出席会议并讲话,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主持会议。北京市副市长戴均良在会上致辞。这是自今年初团中央、民政部等6个部门联合出台《意见》之后,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就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行部署。 秦宜智在讲话中指出,青少年社工是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要深刻认识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对共青团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的机遇和挑战,全面落实《意见》中提出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逐步健全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的保障措施。他表示,当前我国青少年福利和社会事业发展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提供了广阔空间,各级党政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各地的探索创新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奠定了实践基础,但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目前还存在总体数量少、发展不平衡、社会认同低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的发展和建设。他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拓展青少年事务社工发挥作用的阵地,在城乡社区中开展服务,在特定场所中发挥作用,在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履行职责;要构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培养体系,推动专业教育,抓好在职培训,重视继续教育,力争实现2020年建成20万人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才队伍的底数目标;要完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使用机制,大力开发工作岗位,力争5年内实现社工队伍在团属服务平台的全覆盖,积极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宫蒲光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加快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分析了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基本形势与任务,进一步明确了青少年社工在国家社会工作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并就加快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提出了工作要求。他指出,社会工作是国家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制度安排,而青少年社会工作是国家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工作发展的重点。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当代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使命,统筹推进青少年社会工作发展是各级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民政部作为社会工作的牵头负责和综合协调部门,一直高度重视青少年社会工作发展。2007年,民政部与团中央等部门一道开展了青少年社会工作试点。今年初又与团中央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团中央、民政部共同召开全国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共商青少年社会工作发展大计,意义非凡。 宫蒲光强调,青少年社会工作的率先推进,对加快其他系统社会工作发展具有重要示范带动作用。当前,一方面,要将青少年社会工作融入整体社会工作发展大局,切实遵循社会工作发展的普遍规律和共性要求,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发展的总体方针政策;另一方面,要结合青少年社会工作的个性要求,立足青少年事业发展实际,加快建立青少年社会工作政策制度,探索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完善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为国家整体社会工作发展提供经验、奠定基础。 宫蒲光指出,今后一个时期,要以贯彻实施团中央、民政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意见》为主线,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落实发展任务、加大保障力度,加快发展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为壮大青少年社会事业、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支撑。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要明确青少年社会工作发展方向。关键要把握“三方面特性”和“三方面要求”,“三方面特性”即引导性、服务性、优先性,“三方面要求”即人本化、专业化、系统化。二是要落实青少年社会工作发展任务。要按照《意见》要求,重点落实好壮大青少年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健全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网络、深化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实践这三方面任务。三是要加大青少年社会工作保障力度。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中央18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确定的职责要求,搞好统筹协调,与共青团组织一道合力推进青少年社会工作。 据了解,目前全国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不包含专职团干部)约2万人,相当于每10万青少年中有5.3个从业人员,其中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学历的只有5907人,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仅为7540人。与社会工作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和地区相比,这一数量明显不足,难以满足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的现实需要。 ■ 本报记者 张雪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