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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民政部社会工作司了解到,为发挥社会工作在灾害救助与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专业作用,积极回应鲁甸地震灾区心理社会服务需求,社工司拟组织实施鲁甸地震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 8月21日,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召集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以及北京、上海、广东、四川、云南等省市民政厅(局)人事(社会工作处)相关负责同志,研究鲁甸地震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方案。 据了解,该计划由民政部社会工作司统筹协调,通过跨省支援的方式,组建鲁甸地震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支援团。支援团将依托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以及北京、上海、广东、四川等省份民政厅(局)组建五支社会工作服务队,与云南省民政厅“云南鲁甸地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这一综合协调平台有机衔接,对口支援鲁甸及周边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和机构。同时,依托云南大学、四川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整合专家力量组建督导培训组,对灾区社会工作服务进行专业督导,对有关社会工作机构负责人、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实施深度培训。 该计划拟于8月底开始实施,服务支援周期初定为3个月。(张雪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