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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8月3日的云南鲁甸地震已过去一周有余,参与紧急救援的队伍开始陆续撤离,救灾即将进入过渡安置阶段。 据云南昭通鲁甸6.5级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消息,截至8日15时,地震造成昭通市鲁甸县、巧家县、昭阳区、永善县和曲靖市会泽县108.84万人受灾,617人死亡,112人失踪 ,3143人受伤,22.97万人紧急转移安置,2.58万户8.09万间房屋倒塌。截至8日14时,全国共有大额捐赠266笔,合计款物约7.58亿元,参与一线救援的社会组织近50家。 灾害频发,促使民间救援力量迅速成长,经过汶川、玉树、芦山屡次救灾的锻炼,民间救援队伍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所提高,同时也存在专业性、协作性等差距。此前的4·20芦山地震后,为了更有效地救灾、协同合作,社会组织之间就形成了大大小小的联合体或救灾平台,并有意识形成统一对上的需求,拧成合力与政府沟通、寻求更好的合作。同时,芦山地震后四川政府专门成立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参与救援的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地、信息集纳等后方支援,双方初探合作互动模式。 鲁甸地震后,已成立的各个救灾联合体、网络在鲁甸地震救援中行动更加快速有效,新的联合体也在形成。怎样更有效地联手协作,实现有序救灾,而非资源重复,成为民间组织和政府共同面临的问题。 ■ 公益时报记者 王会贤 政府:成立社会组织救援服务平台 8月7日,地震后的第五天,云南省民政厅成立“云南社会组织救援服务平台”,在各民间救援队伍看来,可能稍微有那么点晚,但还算及时。 平台成立之前,组织者还邀请了社会组织代表听取意见,为了更能发挥实质性作用,还派遣工作人员前往一线与救援组织进行沟通。 平台成立后,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三处处长姜莉,与各救援联合体早前两天组成的“民间组织鲁甸抗震救灾协作平台”的首位轮值主席邢陌(云南协力公益支持中心执行主任)进行了沟通,对于民间平台和政府平台的合作关系,提出了“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八字原则,在这个基础上,民间组织救援力量进入灾区如果遇到困难,不论是最实际的通行证,还是每天的信息共享,政府平台可以提供协助。 “我觉得没有问题。一开始,我们把政府平台加入到我们的微信群,可以收集民间组织的信息。民政厅也很迅速,姜莉处长直接跟救灾指挥部沟通,帮助解决了通行证的问题,陆续也有物资调拨过来。”邢陌告诉《公益时报》记者。 联合体:鲁甸抗震救灾民间协作大本营 地震后的第二天,鲁甸抗震救灾民间协作大本营(以下简称“大本营”)成立,地点设在鲁甸县特殊教育学校。 早在4·20芦山地震救灾的时候,已经出现的民间联合救灾这次更进一步,有大概六七个联合体或救灾平台网络。比如壹基金的救援联盟和联合救灾两个网络、扶贫基金会的人道主义救援网络,还有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和友成基金会的救援网络等,这种救灾网络的独立性更强,工作模式已经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磨合,很快就进入状态。 邢陌介绍,其他的网络是之前已经成立,内部相对熟悉,有运行经验。新成立的大本营,核心的几个人,从汶川地震开始就有合作关系,也有很多其他网络没接收的组织加入,零零散散涵盖了全国各地来鲁甸救灾、没有自己的基地提供后勤保障的救援队伍和志愿者组织。 “其中有彼此不认识的,甚至是在汶川或雅安救灾中曾经有过矛盾的组织,救援队成员的个性又都很强,所以这个大本营可能是协调管理上最困难的。”邢陌说,“好在我们并不是管理他们,只是提供协调和服务。” 协作:“大、小山头”的联合 8月4日,卓明灾害信息服务中心的负责人郝南和邢陌商量,觉得各个联合体之间、与政府之间应该有对话和交流,这是实现有序救灾的前提。 邢陌打了个很形象的比方,原来民间救灾是小山头林立,可能有上百个,互不买账,这次只有六七个大山头,基本把有经验的救援组织都囊括在内了,小山头还有,但不像以前那么零散。大山头并不是不好的称呼,它有它的好处,运作效率高。我们要为这些山头搭建一个桥梁,让大家有对话,因为目前大山头之间的沟通还很少。更重要的是还要有跟政府的交流和对话,让在地救援组织的信息和需求传达到政府部门,这个之前也没有。 在与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青基会负责人商量之后,在团省委的支持下,8月5日,民间组织鲁甸抗震救灾协作平台成立,这是一个虚拟网络,相当于各救灾联合体的联席会议。首次会议地点设在了大本营,邀请了包括壹基金救援联盟、扶贫人道网络、华夏救灾基金等参加。由于没有打印机,现场手写了一份联合倡议书,在这份倡议书的最后一条,明确“发起机构承诺不以本平台名义募集资源”。 为何要加上这一条?是吸取芦山救灾的经验教训。邢陌解释道:“这次来云南的救灾机构中,有2/3以上是参加过芦山地震救援的,雅安救援中也成立了类似的平台,这也是我们在学习的。但小伙伴们反映,雅安的平台存在着垄断资源的问题,资源被少数组织霸占,这也让大家很警惕,生怕这次会出现类似的事情。所以这次加上了这一条,避免再出现矛盾。” 对话:政府与民间的沟通 协作平台的第二次会议由共青团云南省委书记杨军协调,鲁甸地震相关的各级政府官员也来参加。参会的民间救援代表很激动,提了不少意见,讲在救灾中遇到的困难,包括交通管制,前期救援人员进入震区,后期支援因为管制不能跟进。这些问题经过反映后很快得到了解决。 第三次会议在9日召开,团省委领导和近四十家民间组织代表参加,经过了上次的提意见、发牢骚,解决了初步沟通问题,这次会议重点完全集中在灾民的需求上,并提到了能否组织灾民进行生产自救,当地大片的花椒林已经到了收获季节,可以贩卖换取资金,有的社工机构已经在计划建立社工服务站。 早在2011年10月,修订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就包含了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准备、信息管理、预警响应、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等多项内容。《预案》将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4个级别,并在不同级别下规定了各政府部门职责。 鲁甸地震发生最初,政府根据伤亡情况启动三级应急响应。随着地震灾情的发展,按照国务院领导指示,国家减灾委于4日将国家救灾应急响应等级提升至Ⅰ级,进一步支持鲁甸地震灾区做好救灾工作。 “在国家应急预案中是将民间救援包含在内的,但规则没有很好地实施。”邢陌说,“这次救灾的最初,政府和民间力量还是没有结合在一起。”物质救助上,民间救援组织所占的比例大概只能占百分之零点几,不到百分之一。投入的救援人员数量政府肯定也是主导,民间救援一个联盟最多也就几百人而已。但我们同时要看到,参与救灾的部队大多没有经过专业救灾训练,年轻的战士们是在用自己的生命来救援。民间救援队虽然这两年才发展起来,但在专业性上要好一点,是用技术拯救生命。(下转0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