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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是不是必须资助那些能够成功的,或者说“有所成果”的项目呢? 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NGO从业者曾向我表示,在项目书中写下的不少项目目标,在实际情况下根本没办法实现。 这个年轻人虽然一开始对项目不是特别熟悉,但他用了多种方式去调研:去图书馆翻阅资料、找专家同行给意见、进行了不少尝试和实验……项目周期一拖再拖,钱也都花在人力投入上,但预想中的成果还没有。 依我看,“以目标为导向”这句话耽误了不少初创的机构。我认为,尝试就是成果。比如这位年轻人所做的项目就是空气污染议题中其他人没有关注到的领域,更是别人还没有开始具体行动的领域。所以,他的行动和所花的时间精力都有价值,但需要把这些失败的经验进行整理,让更多人知道如果进入这个领域应该要注意些什么,有什么是很难处理的,有什么是比较容易做到的。这种试错,以多种方式试图解决问题的经验,就应该写在项目计划书里面。基金会也许要求的是一个行动过后带来的改变,但对于一个没有其他人从事过的创新项目,经验也应算作项目成果。 由此带出的是,目前国内的社会组织发展并不十分成熟。比如在美国,社会组织分工更明确、数量更多,甚至可以做到一河一NGO,这在国内是不敢想象的。但随着当今社会问题的越发突出,公众和各界对NGO的期望值却越来越高,希望NGO能够解决这些问题。 但面对如此复杂的社会议题,对于缺乏上下游链条支持的NGO,可谓有心无力。而期望通过资助NGO来解决社会问题,这本身就把NGO工具化了,忽略了社会组织联接社群的作用,更别说国内也没几个NGO能够很好地根治某个社会问题。 不少资助方认为NGO并没有很好地利用他们给予的资助。首先,请换位思考一下,虽说现在很多NGO的社会影响力不强、带来的社会改变还不算大,但这笔钱如果放在资助方手中,就是否能做得比这些NGO好呢?其次,资助款也确实不可能100%用到位。第一,NGO并不是永动机或机械人,我们的同仁也会有情绪高低起伏的时候,也会遇上婚丧嫁娶;第二,部分资助款很有可能会用来承担各种不可预见的费用,做事情的成本远比资助方想象得高。但NGO通常都会通过自己“卖血式”的加班和付出来弥补。 总之,我认为,NGO这个行业,它对于成果的定义应该更多元。有时候,失败也是成果。 拜客广州总干事 陈嘉俊/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