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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他们在推进地域福利、社区福利方面实现了一个转变。社会福利方面的法律,从40年代、50年代一直到现在,从国家主导型、什么都由政府来做,转变为开展社会服务和福利的模式。 上世纪80年代之后,他们就改成地方主导的契约性的签协议的社会协议化的社会福利模式。这一点和他们国情有关,国家主导型的模式不能满足居民特别是老龄社会的福利要求,所以他们进行多方面的改变,把国家主导变成了基层组织成为老年福利计划保障计划制订和实施主体,他们承担着为居民提供综合服务的义务,鼓励民间组织、有爱心的企业、个人私营组织等提供福利服务。 有效需求非常有限怎么办呢?2000年,他们颁布和实施护理保险法,提供的服务不能都是免费的。接着,把上门服务、特殊的服务、面对不同老人需求的养护院和养老院都发展起来了,这点是非常好的。同时他们把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都加入养老服务业中来,社会的事就是大家的事,大家的事就是我们每个人的事。像我们现在的政策管理,也开始让各种社会福利法人,各种居民参加民间的团体,各个地区的地方福利、社区福利,都做了这方面的计划规定和调整,效果比较好。 日本地方主导型社会福利的理念值得提倡,社会福利向签约方面转移的方式值得借鉴,我们中国要注意好国家政府和地方资质团体方面财政分担的问题,同时我们中国的财政体制不同,中国的地方政府财政比较困难,怎么把事权下放,财权也能下放,真正地落实下去,这方面任重道远。 另外,要走渐进式的道路发展中国福利,虽然其他国家的经验很成熟,但是搬到我们这里必须适合我们的国情。 我的感受是四个“xin”字。第一个是“新”,创新,比如大爱城的模式就是一种创新;第二个是“心”,全心全意地设计了,全面舒适的生活设施都出现了,才能有优美的生态宜居环境;第三个“辛”,这个事业非常艰难,尽管环境会好一些,政策制定了,但是细化下来是任重道远的;第四个是“欣”,在多主体参的情况下,我相信能够看看欣欣向荣的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