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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08版) 大多民间机构维权力量弱 日前,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出民间NGO自身的法务维权力量堪忧。这份由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服务中心调研完成的《上海市公益组织法律服务需求现状调研报告》显示,在选定的70个公益机构样本中,有法务人员的NGO比例非常低,很多机构内专职、兼职、志愿者这三种类型的法务一个都没有。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民间NGO的主要法律纠纷发生在合同、知识产权、劳务用工和机构治理与依法运营上,机构治理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制约机构发展的隐忧。”陆璇说,“法务人员健全的机构,比一般法务力量薄弱或跟本就没有法务人员的机构存活时间长、机构矛盾和纠纷少,这是一个普遍现象。” 华南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南方公益研究院研究员唐昊在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民间NGO出生的法律土壤已经有了很大改变,从去年国家放开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到将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这预示着社会组织准生门槛已经降低,但对于社会组织出生后的成长阶段,有利于其发展的配套政策条款并不是太多,导致社会组织在发展、运作过程中出现和存在的问题并不能马上解决,造成社会组织发展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