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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跳槽”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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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4年04月01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流动还是流失?
社工“跳槽”观察

    2012年全国民办社工机构分布图

    广东省2009年-2012年各地社工机构分布图

    国际社工日前后,各地纷纷举办主题宣传活动,社会工作成为舆论热点。社工这一职业群体的现状随之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在各地的活动上,社工流失率成为热词。

    难以忽视的数据

    上海社会工作推进会上:上海社工年流失率至少两成;深圳市推进企业社会工作交流研讨会:2013年流失率19.8%;东莞市社会工作发展五周年系列活动暨2014年岭南社工宣传周:流失率一直在20%左右。

    此外,《公益时报》记者还从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了解到,2011年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调查的数据显示,深圳市在职社会工作者跳槽率约30%,平均在岗任期年限约为1.7年。深圳社工的流失率,2011年为17.6%,2012年为18.1%。2013年则是再创新高的19.8%。

    数据背后的需求

    流失的背后隐藏着什么?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广东社会工作发展现状调研组发布了《政府让渡空间背景下社工行业自律发展——广东社会工作发展现状调研报告》,里面的诸多数据给出了一定的解释。

    截至2013年10月,广东省社工机构数量约有450家(全国2000多家),是四川、上海、江苏、北京等社会工作发展较快省市的5至8倍,约占全国总数的32%。但这些机构只有不到一成在农村设有项目点或服务点。广州和深圳机构的增速分别达到年均65%和25%以上,规模最大的机构运营项目金额超过千万元,最少的则只有几万元,社工人数最多达200人以上,不少机构已经发展到总部+分支机构的发展规模,在各地纷纷设立分支机构,最少1-2人,甚至少数机构有注册登记之名却没有服务项目和社工人员之实。

    自2008年我国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以来,广东参考人数和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人数都逐年上升且连续6年居全国之首,截至2013年总共达到2.4万人。

    尽管如此,但从供求关系来看,各地仍普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社工需求空缺远远大于现有来自于省内外高校、转型人才的供给。机构之间高薪挖人现象存在,深圳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在2012年流失的社工中,有大约30%是被周边地区以提供优岗高薪优待挖走的。

    流动的方向

    高流动和高流失的状态,在深圳、东莞、珠海等地尤其明显。流动的趋势特点上,基本表现为本土社工流动性小于省外社工,项目社工的流动性小于岗位社工,专业服务社工的流动性小于行政社工。此外,广州、中山等地社工流动小于深圳、东莞、珠海等地流动,社工由低工资地区流向高工资地区的情况也客观存在。

    虽然社会工作总体还处于应该强化行业协同合作、共享资源的发展初期,然而,事实上是目前珠三角各地社工机构之间为了抢政府购买的单,弱化或者淡化了行业之间的交流,不少机构之间形成了恶性竞争者的关系。社工也在按照市场价格影响下流动,往往为了更高的一点工资,陷入高度流动的循环圈之中。

    在市场竞争原则作用之下,在有限的政府招标项目、巨额的服务经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乏、政策漏洞的现状下,各种背景的社工机构纷纷成立。优质社工机构与次优社工机构之间过度竞争,漠视合作,盲目“圈地”,“抢占地盘”,高薪挖人。这种挖人现象,不仅存在于同一个区域内的不同机构,也存在不同区域之间,如深圳与广州之间,广州与东莞之间。

    (本版图表来源于《政府让渡空间背景下社工行业自律发展——广东社会工作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公益时报记者 王会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