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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确认70个地区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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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4年02月18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民政部确认70个地区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

    日前,民政部下发通知,确认北京市西城区等70个地区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

    2013年,全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创建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改革创新步伐进一步加快,登记管理机关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和作用发挥进一步提高,涌现出一批积极进取、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具有引领示范意义的地区。

    按照《通知》精神,在各地自愿申报、省级(计划单列市)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过综合评审,最终确认北京市西城区、天津市和平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等70个地区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有效期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12月底。

    民政部希望这70个示范区能够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进一步提高创建标准,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加大投入,注重改革创新,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探索和总结更多更好的经验。

    民政部要求,各级民政部门,特别是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的跟踪指导,确保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并且以点带面,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民政部将视情开展检查评估,实行动态管理。(张雪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