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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环保 发起时间:1989年 开展地区:美国 所服务群体:企业 网址:ceres.org 筹款方式:捐赠和会费 环境责任经济联盟(Coalition for Environmentally Responsible Economics,CERES)1989年在美国成立,成员主要来自美国各大投资团体及环境组织,工作重点在于促使企业界采用更环保、更新颖的技术与管理方式,以尽到企业对环境的责任。 自环境责任经济联盟成立以来,大约有60多家领域不同、规模各异的公司加入该联盟并签署了一揽子协议,包括减少浪费、节约能源、降低员工和社会的健康与安全风险。 它们同意向社会公告公司在这些领域的进展,并假设它们也需要从自己的公司管理的角度获取相同的信息,从而衡量成本、收益和进展。 1989年,环境责任经济联盟提出包含十条内容的企业行为规定——《瓦尔德斯原则》(Valdez Principle),后经修改成为《环境责任经济联盟原则》(CERES Principle)于1992年颁布。 这一原则是一套内容详细的声明,用以鼓励企业把该原则当作改善环境治理工作的标准,它包含了企业经济活动对环境影响的各个方面,主要有:1.对生态圈的保护;2.永续利用自然资源;3.废弃物减量与处理;4.提高能源效率;5.降低风险性;6.推广安全的产品与服务;7.损害赔偿;8.开诚布公;9.设置负责环境事务的董事或经理;10.举办评估与年度公听会。 CERES原则在美国范围内实施,因此,更适合总部设在美国的公司。CERES为小型公司制定了专门的报告要求,使得该原则现在适合于各种规模的公司。 CERES原则的一个最大优点就是CERES与公司不断进行对话。与绝大多数原则和标准的情况不同,公司不能单方决定采用CERES原则,签署该原则是一个双向的过程,即企业承诺,CERES董事会接收。在与企业的对话中,董事会提出CERES网络组织认同的问题。 尽管CERES原则在性质上是带领性的,但公司与CERES之间的对话允许更大的专一性。在对话过程中,公司可以解释该原则是如何应用到公司自己的经营中的。 CERES原则不同于其他主要倡议的另一因素是它包括许多可迫使企业签署该原则的投资商。CERES网络组织中的九个投资商就代表着多达3000亿美元的投资,对于签署原则的公司是一个强有力的影响。参与公司发布的报告中为投资商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了标准化的数据。 在CERES中公司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约定是CERES原则一个重要标志,建立了信任,避免冲突。 CERES的最大优势之一就是可私下探讨分歧,而不是通过媒体或在法庭上进行。本着相互尊重和达成一致意见的精神,进行此种会谈。CERES的参与者认为这种以信任为基础解决冲突的方法是该组织最有价值的一个贡献。同时,通过CERES报告,可公开与环境相关的数据。 CERES原则包含保护告密者条款,这对于保护揭露企业违反原则的那些员工非常重要,避免公开那些信息而遭受报复。CERES原则声明,对于向管理部门和适当的主管部门汇报危险事件或状况的员工,会采取一些措施保护他们。 环境责任经济联盟认为,全球可持续发展必须与环境责任相协调,其使命便是鼓励企业承诺并践行《环境责任经济联盟原则》。凡接受该原则的公司要对影响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问题做出承诺,这包括:保护物种生存环境,对自然资源进行可持续性利用,减少制造垃圾和能源使用,恢复被破坏的环境等。承诺该原则意味着企业将持续为改善环境而努力,并且为其全部经济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担负责任。 作为一个由社会投资者和环境团体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环境责任经济联盟一直在努力推动使所有投资者的投资更环保。环境责任经济联盟每年都要公布一个报告:对环境佼佼者进行报道,并公布10个环境最落后者,同时列出承诺《环境责任经济联盟原则》的公司名录。这些清单名录影响着具有环境和社会意识的投资者。(张雪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