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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前追溯“社会工作者”成为国家职业新工种的时间并不太长。2004年,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里,“社会工作者”被首次载入。至此,这个曾经在中国有实无名、“听上去很美”的行业,终于获得政府层面的支持和认可。 那么在公众眼中,“医务社工”的概念并不足够普及也就不足为奇。医疗社会工作(Medical Social Work)是社会工作的重要实务领域和分支。在医患关系紧张、医务纠纷事件频出的当下,这一群体工作的重要性正在慢慢凸显,而医务社工的发展模式也在磕磕绊绊中未停止过探索。 在医务社工推进方兴未艾的背后,酝酿的是整个社会工作者群体在围绕行业进一步细分和深入推进的趋势化发展,医疗、司法、助残、社区等各个领域的社工介入并在该专业细化深造,才是整个社工行业成长成熟的标志。与此同时,政策制定层面的配套和细致化,才能切合实际地起到助推作用。 在这其中,一项央企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救助行动也在过程中助推着医务社工的发展。神华公益基金会还与中国社工协会共同组织课题组,开展了题为《医疗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白血病儿童及家庭医疗社会工作介入过程研究》课题研究,努力为政府开展医疗救助以及推进医疗社会工作发展提供政策及实务依据。 中国香港医疗社会工作始于1939年的医疗救助。1949年台北医院首先成立社会服务部,到1967年台湾省立医院普遍成立社会服务部。与之相较,中国内地的医务社会工作起步较晚。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的转型,一些高校又恢复开设了社会工作的课程。1979年作为社会工作理论基础的社会学课程及相应的机构得以恢复和重建,在一些院校先后建立社会学系,开设了社会工作课程。1984年中日友好医院建立之初,也引入了医疗社会工作的理念。 这些重要历史事件,标志着新时期中国大陆地区医疗社会工作教育的新开端。 2000年以来,中央一系列关于推进社会建设及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决策,推动了中国社会工作教育的进展。 2000年5月,上海东方医院成立了医务社工部,其隶属于浦东社工协会,作为医院的一个独立行政部门。2003年浦东新区政府颁布规定,在医疗、教育、民政机构等设立社会工作机构或岗位。 此后,医务社会工作事业在全国蓬勃发展,发生了一些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事件: 2010年10月,成立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社会工作暨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来自政府部门、各地医疗机构以及相关专家在内的68名代表参加了选举大会。著名病理生理学家韩启德曾表示,这件事“标志着全国医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优势资源得以整合,我国医务社会工作及医务志愿服务事业步入规范化、事业化发展的新阶段”。 2010年12月23日,在民政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有关领导的指导和关心下,成立了“中国医务社工联盟”。 2013年9月民政部社会工作司聘请部分专家学者讨论关于医务社会工作的岗位设置问题,拟在适当时机由民政部、卫生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医疗卫生、健康保健及公共卫生相关领域机构中,积极推进医务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标志着医务社会工作的顶层制度设计已经基本完成,即将进入全面推进实施阶段,医务社会工作必将在全国迎来全面快速发展的新局面。(闫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