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5个省份贯彻购买服务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下发后,财政部初步确定将农业部、教育部等19个中央部门纳入201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计划,涉及艾滋病防治、失能老人养老服务等近30个项目。 据初步统计,已有25个省份深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抓紧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广东、上海、山东、云南等省(市)已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的暂行办法及目录,北京、河北等13个省份拟于近期印发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或意见。总体上看,中央和地方共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氛围和机制已基本形成。(据《人民日报》) 北京:500万扶持残疾人社会组织 2013年北京共投入近500万元用于扶持残疾人社会组织,目前共有80多家社会组织获得数万到数十万不等的扶持资金,明年该资金投入和受益社会组织数量都将进一步增加。 据了解,目前北京共有残疾人社会组织200多家。由于社会组织普遍面临资金短缺、待遇低导致人员流失大等问题,生存比较困难。为帮助社会组织进一步发展,北京市残联每年都会投入一笔资金用来扶持社会组织。北京市残联社会办相关人员介绍,市残联会邀请第三方对社会组织进行认定评估,包括设施、场地、人员、社会影响等,最终按成绩分为5个等级,获评不同等级的社会组织,将可获得数万到数十万不等的资金扶持。 (据《京华时报》) 安徽:去年直接登记社会组织671家 2013年以来,安徽省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积极推动政社分开,截至目前,全省直接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已达671家,较2012年底的154家增加517家,增幅达3倍以上。2559家社会组织完成与政府及所属部门在职能、机构、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脱钩。 2013年5月,安徽省把已在合芜蚌试验区和皖江示范区实行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到全省范围。除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社会组织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皖代表机构等外,成立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取消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门槛。这一政策有力激发出社会组织发展活力,全省直接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由2012年底的154家猛增至671家。通过下放非公募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管理权限,截至目前,全省登记成立市级基金会15家,市、县级异地商会105家。 (据《安徽日报》) 云南:将投500万支持社会组织防艾 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社区组织主要是草根小组,它们的迅速发展和快速成长,探索和发展了一些符合云南实际的防艾社会组织项目管理经验与模式,为云南省进一步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及参考。但随着国际合作项目的撤出,一些社区组织也面临着可持续发展的挑战。 “随着国际合作项目的撤出,我们在防艾中将从用外国人的钱办自己的事,转变为用中国人的钱办自己的事情。”云南省卫生厅副厅长、省艾滋病防治局局长徐和平表示,当前,从中央到云南省都十分重视和加强社区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云南省在省级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中用于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资金也在逐年增加,2012年专项投入100万元,2013年专项投入150万元,2014年计划支持资金力度将会大幅增加到500万元。 (据《春城晚报》) 静安区:购买服务绩效评估启动 日前,上海市静安区社会组织评估事务服务中心对上海静安区两新组织促进中心的“驿法空间”、静安区安全生产协会的“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培训”实施了绩效评估。由此启动了2013年该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工作。 2013年静安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服务项目226个,资金达4834余万元。这些项目涵盖了社会事务、公共管理、社区服务。为了做好绩效评估工作,静安区社建办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第三方评估提出了具体要求,对评估对象、项目完成情况、服务成效、服务满意度、财务绩效规范性、综合效益以及材料的提供、评估流程都作了明确的要求。其中项目标的10万元以上项目由上海静安区社会组织评估事务服务中心和上海东方社会工作事务所进行评估,标的10万元以下项目,由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委托社区、系统(5X)社会组织联合会进行评估。区社联会为此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 (据“中国上海”网) 东莞: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资质社会组织达146家 想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必须先进“目录”。东莞市民政局日前公布了东莞市第二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共有71家社会组织被纳入。至此,东莞市具备此类资质的社会组织共达146家。 去年4月,东莞市民政局制定了相关方案,符合“有3个以上专职人员、前两年年检合格”等7个条件的社会组织才能申请,并将整理成目录。去年8月,东莞市民政局公布了第一批75家具备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近日,第二批目录正式出炉,共涉及71家社会组织,包括东莞市物业管理协会等41家社会团体和东莞市国际名家具设计研究院等3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这3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中,有不少是新兴公益组织,包括东莞市恺德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东莞市小主人公益服务中心、东莞市快乐公益服务中心等。 (据《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