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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定是养老工作的一个新节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施行,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民政部颁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养老的方方面面,都牵动着国人的心。而延迟退休、以房养老这样的热点更是话题不断。2013的年终岁尾,与2亿老年人一起,点击养老关键词。 2012年,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发布消息:2013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2亿。2亿老年人口数相当于印尼的总人口数,超过巴西、俄罗斯、日本各自的总人口数。如果作为一个国家的总人口数,也能排世界第四位。 2013年,注定是养老工作的一个新节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施行,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民政部颁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养老的方方面面,都牵动着国人的心。而延迟退休、以房养老这样的热点更是话题不断。 2013的年终岁尾,与2亿老年人一起,点击养老关键词。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8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任务措施。会议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把服务亿万老年人的“夕阳红”事业打造成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使之成为调结构、惠民生、促升级的重要力量。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9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对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释放了诸多利好信号。 《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政府要坚持保障基本、要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要繁荣养老服务消费市场、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等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以往有关养老服务方面的土地供应政策仅惠及公办养老机构,以及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这次《意见》不仅进一步明确了公办养老机构和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政策,还对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予以规定。“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供应”。更为突出的是,责成国土资源部要尽快“制定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土地政策”。 事实上,正如《意见》解读所说,养老服务业涉及长期照料、医疗康复、居家支持、精神慰藉乃至饮食服装、营养保健、休闲旅游、文化传媒、金融地产等方方面面,蕴含着巨大的老年消费市场。发展养老服务业是应对老龄化问题的长久之计,亦是当前扩内需、增就业的巨大潜力所在。 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老年消费市场初步形成,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总体上看,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完善、养老服务的扶持政策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还十分突出。解决好当前养老服务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 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也就是国务院《意见》中所提“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对于这一概念,《意见》解读指出,这是金融养老、以房养老的方式之一,在国外较为普遍,在国内发展还刚刚起步。这次《意见》以试点形式写了进来。应该讲这对于老年人、对于保险公司都是利好消息,如果试点成功的话,对于解决老年人的养老资金问题,盘活已有房屋资源,扩大保险公司业务都有积极意义。 以房养老模式起源于荷兰,发展最成熟的是美国,这一模式在世界上20多个国家相继推出,已经成为全世界老年人改变传统生活方式、享受高质量生活和实现生活效用最大化的重要途径。然而在中国,刚刚起步的以房养老模式还需要探索以及公众接受的过程,当然,公众对以房养老的认识也在逐步深入。 渐进式延迟退休 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决定》用480个字,勾勒出未来社会保障制度的顶层设计,将“更加公平可持续”作为社保体系建设的目标。《决定》要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延迟退休政策的信号一经释放,就引发各方争论。“增加艰苦岗位工作人士的工作时长”、“加剧就业紧张形势”等反对声音迭起。但不少社保专家认为,随着人均寿命不断增长、受教育年限持续提高,延迟退休是维系养老金制度正常运转的必然选择。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决定》公开后表示,所谓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有三方面内容,第一是有一个预告期,提前几年告知社会;第二要分步骤,可能会考虑从现在规定的退休年龄最低的群体开始;第三,要“迈小步”,以“一年提高几个月”这样的方式,一步一步来,用较长的一段时间逐步完成平稳过渡。 目前延迟退休政策的出台还没有时间表,也没有形成具体方案,仍处于研究讨论阶段。 常回家看看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 就在“常回家看看”条款生效当日,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即依照该条款判决了一起探望权案件。12月,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和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也相继判决两案的子女需每月回家探望老人一次。 尽管“常回家看看”入法并早已生效,而且也有了法院判例,但这并没有消除人们对其有效性的疑虑。有评论人士认为,既然“常回家看看”正式入法,就必须要探索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行方法。否则的话,就不仅不会真正解决老人的探望权问题,还会损害法律的严肃性。 (本报记者 张雪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