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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3日,。据悉,该基金会将,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困难群众,慈善协会将只负责慈善项目的运作,不再负责具体的募捐事宜。 北京市慈善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秘书长唐崟介绍,北京市慈善基金会和此前的北京市慈善协会是不同的两块人员班子,各自独立运作。今后将由慈善基金会来开展募捐,慈善协会不再单独开展募捐活动,但可以与基金会开展联合募捐。 据介绍,此举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慈善募捐行为,让募捐更为公开透明化。年内将发布实施的《北京市慈善事业促进办法》明确规定协会性质的慈善组织以后不再具有公募的资格,只有基金会才可以开展募捐。北京市慈善基金会正是应时成立。今后,北京市慈善基金会作为公募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运作,可公开向社会募集资金。 慈善协会以后可以继续开展救助活动,并负责慈善项目的运作。 唐崟表示,基金会募集到的资金将用来支持北京市慈善协会,也可以自己开展慈善项目。其他的社会组织也可以向基金会提出申请使用慈善资金,只要其项目符合基金会章程,确实是为老百姓办实事,那么基金会就会给予支持,同时会要求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来使用这些资金。 对于这种变化,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在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协会性质的慈善组织以后不再具有公募的资格,只有基金会才可以开展募捐’,目前来看并没有法理依据,募捐应该是个行为,而不是组织属性,只要是慈善组织就应该可以募捐,需要规制的是募捐行为的具体操作。”不过贾西津也谈到,涉及到公募资质,这本身是基于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安排。 (王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