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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主体仍未放宽
慎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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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3年10月29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从美国经验看救灾

    灾害救助的多元需求需要志愿者、NGO的多元参与,但是在灾害状态下,需求与救助信息不对称,会造成供需的严重不对等,甚至会造成救灾现场的混乱。一方面,大众化的救助资源会出现重合浪费,另一方面,信息、交通工具、道路等资源又会严重短缺。因此,这时需要第三方协作机构发布信息、整合资源和协调多方合作。

    在美国,全美救灾志愿者联盟(National Voluntary Organizations Active in Disaster,简称NVOAD)就是这样的一个组织,其成立的背景是1969年8月的墨西哥湾卡米尔飓风。当时,救灾过程中由于缺少整体协调和沟通,导致了各NGO救助出现重复性和单一性,救灾活动遇到很多挑战。于是,较有影响的7大NGO发起成立了该联盟,其中包括具有全国性组织网络的美国红十字会、救世军(The Salvation Army)等,其使命为4C,即合作(cooperation)、交流(communication)、协调(coordination)与协作(cooperation)。

    经过40多年的磨合与发展,NVOAD已经成为美国政府、NGO和志愿者都认同的救灾志愿者联盟,其会员包括全美110多家人道救助组织和非营利机构,主要依靠会员的会费和企业捐助进行年度财政预算和开展工作。由于其在重大灾害救援中的确发挥着较好的整合与协调志愿者、NGO资源的作用,各方均认可其组织协调地位。

    由美国NVOAD联想到中国汶川地震时NGO与志愿者的无序救援,再到今年4·20救灾自律联盟的出现,尽管比美国晚了40多年,但中美救灾第三方中介组织的发展似乎选择了相同的路径。

    今年芦山地震后,42家基金会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基金会4·20救灾行动自律联盟”;北师大社会发展学院和四川社科院,则在中国红十字会、南都基金会等组织的支持下,于成都成立了NGO与志愿者协调中心,为草根组织救灾的开展提供服务;尤其可喜的是政府对此类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四川省在其抗震救灾指挥部设立社会管理服务组,与NGO和志愿者对接,提供指导和服务。虽然,该类组织在救灾过程中发挥的效用还有待评估和总结,但这类组织的出现,是一种行业的进步,是中国公益事业开始成熟的体现。

    而从美国的经验看,我们这种因灾害突发而出现的NGO与志愿者协调机构,有进一步发展成为常态机构的必要。中国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国家,中国的NGO与志愿者群体已进入快速发展期,一旦大灾发生,巨大的人道救助需求往往能激发全民的慈善热情。数以亿计人口的慈善和志愿热情的释放,若无序涌入灾区,极易引起救助的混乱和资源重复浪费。尽管从近几年中国政府主导的救灾来看,由于党和政府具有强大的掌控资源能力,较好地发挥了社会主义体制的优势,但还是暴露了救灾过程中需求和供给不对称、不及时和不可持续的诸多问题。因此,一个及时提供信息、整合协调各方资源、代表众多NGO和志愿者与政府保持沟通的救灾联盟,正式成立的火候已到。这方面,既需要“4·20救灾自律联盟”这类已具雏形的行业组织进一步发展,也需要全国性公益组织及志愿者领袖们的行业责任自觉。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副理事长

    刘选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