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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彪和熊昆昆分别是武汉市京剧票友协会和武汉市笛箫爱好者协会的创办人,在他们看来,民间组织都是自娱自乐也不创收营利,到民政局登记实属麻烦。 但眼下,这两个都未注册的民间组织在社会化服务中遇到了相同问题——身份。社会对于机构身份的认同就像一条无形的魔咒将他们的机构贴上标签。 在今年3月后,国务院颁布四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登记后,全国大批量的社会组织跨进民政门槛实施无主管机关直接登记。湖北作为这一政策的执行省份之一,能否使这类社会组织的登记简单就能完成,这两个组织的注册只是在湖北全省境内众多民间组织中的缩影,湖北全省民间组织登记历程和现状又是如何呢? 1.“身份”——现实的冲击 “没得一个合法身份,有时候真的蛮尴尬,你晓得吧!上面有经费想让你搞个活动还被别的团体抢起走。”刘彪用浓重的武汉腔愤愤不平地说。 刘彪早年爱好京剧,为将这一爱好发扬,他自己发起成立了武汉市京剧票友协会,通过刘彪的多年推广倡导,现在在武汉市已经拥有了数百名票友,票友们一有空就会集中起来探讨学习国粹京剧。 刘彪的机构早年挂靠在武汉市文联戏剧家协会旗下,有了挂靠单位,刘彪觉得是否注册身份并不太重要,就这样几年过去了。 2011年,刘彪自掏腰包2万多元举办的第一届武汉市中华海内外京剧票友艺术节获得了不小的影响。去年,刘彪找到有关单位希望能够继续举办第二届。对方答应出经费,但最终这笔经费却落到了另一家有资质(民政登记注册)的协会身上,这让刘彪很是头疼。 “经费本来都说好的,最后落到别的组织身上,就因为注册的身份问题么?要是这么重要,我早就应该想着把机构注册了。”刘彪说。 和刘彪的武汉市京剧票友协会一样,武汉市笛箫爱好者协会会长熊昆昆的组织也面临着和刘标一样的身份问题。 “大家都是笛箫爱好者,平常无事时就聚在一起切磋,纯属好玩。我们之前也没想着注册,还要找主管机关,感觉注册很麻烦。但有时候队伍受邀演出,人家一问到组织身份,我不太好回答,最后可能不了了之,这使我觉得组织身份需要赶紧解决。”熊昆昆说。 目前,刘彪和熊昆昆都向武汉市民政局提出了登记注册的要求,该局经过审核后批准其进入筹备阶段,根据现行社会组织登记规定,他们将不再需要寻找业务主管单位就可以直接登记,符合、降低注册标准均可注册,他们将很快能够领取到批准文号和社团法人证书。 2.初探:2004年降低门槛注册 湖北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省,农业类社会组织很多,这些大多都在乡、镇或街道,但依据现有的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管理三大条例,这些位于乡、镇或街道的社会组织想要登记只能到省、市、县一级的民政部门去登记,而且还要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单位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登记门槛高、找不到主管机关成了这些组织的绊脚石。 2001年,湖北省政府颁布相应条例,将业务主管单位的权限逐步下放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这些机关也可以作为当地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这样一来,基层社会组织寻找业务主管单位就容易得多。 “下放权限这个口子我们也是有考虑的,基层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越近,了解它的程度就越高,不管社会组织还是主管单位双方都能够相互知晓,在发展上也能给社会组织相应建议。”湖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主任、行政审批办副主任罗卫国说。 湖北基层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给基层农业带来空前活跃,2004年当地纷纷成立了以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的社会组织,在这一组织的引领下,湖北农业经济风生水起。 2004年1月,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通知,随后省民政厅对通知进行细化,明确对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的社会组织执行登记、备案并行的办法,同时降低登记、备案门槛。 “我们当时具体执行是对于社团协会在县、乡(镇)、村这三级民政部门登记的资金标准由原先3万降低到5000元、3000元、2000元,登记人数从50人降低到30人,这样一来登记门槛降低,业务主管单位依据2001年规定在乡(镇)、街道办事处都能找到,社会组织拥有合法身份后活跃程度和自身实力都大大增强。”罗卫国说。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原先许多都以乡(镇)、村为主的居民居住区都已经改为社区,紧接着就是社区社会组织的大量涌现,这些社区社会组织给当地带来文化、体育、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外,无序的发展和扩充使得在管理上出现麻烦,同时有些社会组织在降低注册门槛后仍不能达到登记标准而无法注册,没有一个合法身份,使得这些组织在发展上有些迷茫。 2010年,湖北省民政厅出台《武汉市城市圈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暂行办法》,将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权限由县、市(区)下放到乡(镇)一级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于备案社区社会组织统一不再要求业务主管单位。随后,武汉、荆州、宜昌也相继出台本市备案办法。 3.再探:2012年直接登记试点 有了2001年、2004年、2010年的三次社会组织登记、备案改革,在做好前期调研的基础上,2012年湖北省开始推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试点,要求每个市(州)本级开展直接登记,有一个县进行直接登记试点。当时规定了四类社会组织可以不用主管单位直接登记注册。 “当时这个文件出台的时候,国务院4类直接登记社会组织文件还没有出台,我们当时也只是在尝试不要主管单位直接登记试点,全国各地社会组织发展状况都不一样,通过直接登记试点我们也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了条件,便于民政部门后续的规范管理。”罗卫国说。 很快,在今年“两会”后,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为贯彻执行国务院要求,湖北省将武汉市、荆州市列为执行要求的试点城市,按国务院这一文件要求武汉市于2013年4、5月期间两次发文细化出7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对象。 具体为,“要成立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福利类、文娱类、生态环境类的社会组织,发起人或发起单位可直接向市(区)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同时更进一步降低注册门槛,成立社会组织注册登记资金由3万元下调至1万元,成立社区社会组织的注册登记资金下调至2000元(行业管理法律法规有要求除外),申请人只需提交以本社会组织注册名称为开户名的银行存款证明,不再需要提交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齐全、有效的申请材料之日起,成立登记或注销登记事项3个工作日办结,变更登记或备案1个工作日办结”。 “武汉市虽然是7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登记,但都是在国务院4类社会组织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得出的,有些社会组织我们认为是可以并入那4大类里面的,现在不管是降低门槛直接登记注册、登记备案、简化登记注册程序、规范审批行为,这一切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组织,使他们更快成长,同时拥有法人资格后的社会组织,也应该懂得承担相应的法人义务和责任,通过加强自身实力在市场竞争中站住脚跟。”武汉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处处长冷先元说。 随着湖北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放开,社会组织中基金会登记权限也被相应下放,根据罗卫国的介绍,2013年湖北省民政厅在获得民政部同意后将私募基金会的审批权限由原先省级下放到了市级,现在武汉市、荆门市、宜昌市三市均有私募基金会的审批权限。 4.监管难题凸显 “取消行业主管部门,开放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我们也认为这是好事,将能简化的程序大力简化,提高社会机构效率,但直接登记开放到目前国家还没有具体操作细则,每个省、每个市的情况都不一样。”罗卫国说。 “像省、市民政部门可能还有相应的人员专门管着社会组织登记业务,要是下到区(县)、乡(镇),可能管理登记注册就一个人,有的一个人都没有,还是其他岗位兼任,这样一来民政力量就太显不足了,另外属于民政业务范畴内的社会组织我们还可以监管,要是跟民政业务不相关,可能民政部门都不懂的业务领域怎样监管,人员、岗位、资金各方面都成问题。”罗卫国说。 罗卫国遇到的问题在武汉市批准进入筹备的2个市属社团登记之路上得到很好的验证。 “填申请表、弄组织机构章程等相关事宜太麻烦了,民政这块也没有太多人来处理这些事情,我们填表、按要求修改章程这就跑了五六趟,民政每次都很客气地叫你修改,如果增设一些人员专门来指导进行章程填写,不用这么复杂就好了。”刘彪、熊昆昆表达了相同感受。 “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相关直接登记细则,明确监管法律主体地位,同时民政人员监管力量应该配备,对于培育社会组织发展还应该在地方政府转变观念,税务、财政支持力度上下功夫。” 据了解,目前湖北省民政厅已经从厅内其他部门抽调5名工作人员补充到社会组织管理岗位,以适应目前社会组织直接开放登记。 (张明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