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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明敏 陈明军在深圳市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高敏递过来的“自愿捐赠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他要帮助弟弟完成心愿,将自己器官无偿捐献给有需要的人。 随后,高敏联系了医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OPO”),在高敏同步留音、留影的见证下,OPO获取了陈明军弟弟遗体器官和组织:心脏和眼角膜。 这些信息随即被上传至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进行计算机自动分配,这将杜绝因人为干预产生的某方获利情况。 而陈明军弟弟生前的愿望,就是希望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最需要的人,不论他们是贫穷还是富裕。2013年8月1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以国卫医发〔2013〕11号文印发《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该《规定》分总则、捐献器官的获取、捐献器官的分配、监督管理、附则5章24条,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这让陈明军弟弟的夙愿得到了更有力的保障。 这是经过全国三年试点和统计后制定完成的新规定:每一个捐献出的人体器官,必须进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综合等待患者的病情、血型、年龄、地域等因素,接受公平的自动分配。 新规出台能否消解原先器官捐献供求游走的边缘地带、计算机的自动匹配能否实现人体器官匹配真正公平、公正,《公益时报》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 曾经的灰色地带 人体器官移植在中国作为一种较为复杂的手术,一直以来存在着患者所需受体多、而愿意主动捐献供体少的无奈现状。 我国的人体器官移植始于上世纪60年代,当时人体器官来源基本取决于司法途径,一些死刑犯被执行枪决后,医院方在刑场立即着手取出可用的器脏,冷冻、封存以备医学研究和移植之用。由于这种行为未经供体同意、缺少人道主义精神而一直被质疑。但由于国人受自身观念影响,没有人愿意捐献器官,使人体器官供需不平衡情况始终没能得到缓解。 进入到2010年以后,由于思想观念的逐步解放,加之人体器官捐赠倡导的宣传力度增加,逐渐有人开始选择主动捐赠死后器官,人们逐渐认识到在生命弥留之际还能帮助到他人是件很好的事情。 根据卫计委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8月9日,我国共实现捐献1006例,捐献大器官2742个。公民逝世后捐献的器官,占到器官来源总量的比例已由3年前的几乎为0,提高到目前的23%左右(其中肝脏来源已占到25.5%)。 但随后几年,人体器官这一稀缺资源成为各方争夺对象。一旦有潜在供体(即器官捐赠者),就会令其器官这种挽救生命的稀缺资源待价而沽。彼时的人体器官捐赠并未体现公平、公正,亟待移植患者优先匹配的原则。 孟苇是深圳市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的协调员,负责协调潜在供体,谈起这个工作,他坦言“很喜欢,但有时也很无力”。 “在这个《规定》施行之前,医院是没有义务和责任一定要告诉他们医院的器官捐献者的,到大多数直接供体都会出现在医院,因为医院做着最后抢救,所以红十字会虽然作为第三方,人家不告诉你有这个潜在供体,你也没有办法,全靠器官捐献协调员去发掘那太难了,那这些不通知红十字会的潜在供体或直接供体,就有可能成为器官移植的灰色地带,院方做一台这个手术费用是很高的。”孟苇对《公益时报》记者表示。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一位医生也向《公益时报》记者表示:“人体器官信息在未被要求强制上网登记时,有些器官就被人为的流失在系统以外了。一个肝脏移植手术的费用高达四、五十万元,这也会在无形之中给外界形成一种看法,捐献者本属无偿捐赠的行为,是不是穷人就接收不起。” 详细可查询的捐献系统建立 目前,在我国人体器官捐献、获取、分配、使用整体过程基本为,中国红十字会系统下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负责人宣传人体器官无偿捐献政策,同时发现并收集各地方区域内潜在人体器官捐献者和医院方直接捐献者,由于院方直接捐献者大多处于不同的医院,院方将在个人捐赠自愿并主动提出捐献情况下通知红会人体器官协调员前来登记,再由红会人体器官协调员通知有移植资质医院的器官获取组织(OPO)进行获取,红会全程参与见证并留音、留像,到此红会人体器官协调员工作结束。 后续OPO将获取信息上传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进行计算机自动匹配,匹配成功后,有移植资质的医院将获得器官进行手术,同时,OPO将分配结果告知红会人体器官协调员,做到每步都可追溯。 这套系统的建立,要追溯到2009年,原国家卫生部委托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开发一套公平、公开、公正及自动分配且不受人为干预的器官分配系统。该系统被命名为“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里面包括一系列优先原则和筛选规定,能在1分钟内自动运算出最佳匹配的患者名单,且立刻将信息发送给移植医院,系统终端被安排设置在与香港相邻的深圳市南山区,2011年4月系统正式上线,目前已经覆盖全国165家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于2012年4月获批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资质,成为了中国第165家有移植资质医院。 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设计完毕后,中国器官捐献之路并未停滞不前,而通过设立器官捐献试点的方式,进一步推动器官捐献工作中的公民意识。 (下转0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