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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将对近200家社会组织进行评估 2012年天津市成立了社会组织评估中心,受天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的委托,承接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今年将有近200家社会组织参与评估。这种政府与社会组织新型合作模式,既体现了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社会组织进行扶持,又以第三方的形式确保了评估工作的专业和透明。 评估指标主要包括社会组织的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4个方面,分别对社会组织的工作条件、组织机构、党建情况、人员素质、财务资产、提供服务等情况做了规定,总分为1000分。评估专家队伍主要由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高校专家学者和优秀社会组织负责人组成。 (据北方网) 广州社会组织可网上登记和年检 广州市民政局日前推出社会组织管理十大便民措施,今后广州的社会组织可在网上完成核名、登记等环节,连年检资料也可通过网上报送,评估报送材料更由19项减至4项。目前已经有3家社会组织通过网上进行登记。 截至2013年6月底,广州市共登记有社会组织5039个。登记审批环节较繁琐、上报材料繁多等一直是不少社会组织反映的问题。在10项便民措施中,包括取消社会组织申请发起单位简介材料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增设年检资料网上报送功能,社会组织评估报送材料由19项减至4项等,还包括每月免费组织一次全市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等。对于社会组织评估报送材料由19项减至4项,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唐国平也解释,“我们实行常态申请、月度评估,很多资料在正式查验时才检查,减少报送环节的麻烦。” 唐国平还透露,广州将着力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设,以培育基地为依托,为进驻的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后勤、资源链接、政策咨询、财务人事托管等服务,优先满足公益服务及慈善类等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由行政培育向社会培育模式转变。预计到2013年底,各区、县级市将基本建成社会组织培育基地。 (据《南方都市报》) 辽宁出新规鼓励见义勇为 最高奖励120万元 据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消息,近日,《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通过,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依据这一条例规定,按照累计奖励的方式计算,见义勇为人员最高可获120万元奖励。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和支持见义勇为行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加大了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省、市、县人民政府对见义勇为人员,根据其表现和贡献,给予下列表彰奖励:(一)县级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金。其中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增发不低于15万元奖金。(二)市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县级人民政府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奖金。其中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再增发不低于30万元奖金。(三)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市人民政府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奖金。其中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再增发不低于40万元奖金。 第十五条规定: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对受到本级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中,事迹特别突出的,可以授予地方荣誉称号。同时,第十六条还规定: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金,经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据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