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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慈善超市 激活造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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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3年07月30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退出慈善超市 激活造血功能
民政部下发《关于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003年5月,国内第一家慈善超市在上海镇宁路开业;今天,慈善超市在我国已经走过10年光阴。截至2012年底,全国已建立慈善超市9053家,但普遍存在定性定位模糊、募集能力弱、运行成本高、经营能力低等问题。

    为有效破解难题、提升发展质量,,意见稿拟规定,,慈善超市要以社会化管理和运营为发展方向。民政部门应逐步从全包全揽中退出,由具体操办变为着力推动,由直接管理变为行政监督。

    运营普遍存在困难

    据了解,我国慈善超市一般都由民政部门负责成立、管理等,运营普遍存在困难。作为一种救助贫困人群的非营利性机构,慈善超市在与普通超市的竞争中,显得势单力薄。

    国内的“慈善超市”,虽然名为“超市”,却不从事商业经营,只是接受政府支持和社会捐赠,再把获得的物品发放给困难群众,基本功能只相当于一个物品“中转站”。

    也就是说,由于慈善超市只有慈善功能,没有超市功能,没法为自身积累慈善“资本”。外部“输血”不足,自身又没有“造血”功能,物资得不到补充,所以,许多慈善超市货架上的物品越来越少,最后无物可发,不得不停业。

    委托社会组织运营

    针对慈善超市的种种问题,意见稿提出,今后慈善超市要以社会化管理和运营为发展方向,民政部门则应逐步从全包全揽中退出,由直接管理变为行政监督。鼓励慈善超市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或工商企业注册,成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单位,民政部门要主动出任业务主管单位。鼓励将慈善超市委托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进行运营,并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进行委托,对慈善超市具体负责人可公开招聘。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表示,这将有利于推动各类民间力量和政府进行合作,进一步规范、推动慈善超市的运营。但也有慈善超市相关负责人从实际操作层面表示了自己的担心:“社区和街道之前投入了很多资金、人力等等成本,现在超市经营得好好的,交给企业他们能真正为百姓服务吗?”他说,超市同时还有许多债务、债权等,“交出去这些怎么办?”

    激活“造血”功能

    慈善超市想要良性运转,必须激活它自身的“造血”机能,解决资金和物品的来源问题。《指导意见稿》中明确提到“既重视资金募集,也重视物资募集”。王振耀提醒,慈善超市的重头戏是物资募集。他提出:建立一套平台,大家可以把用过的或者是买过来不对路的,都把它捐出来,或者是以低价(卖),在国外捐给慈善超市,往往就算捐赠了,就算到免税的成本里面了。其实老百姓有很多很多不用的东西,过时、过季的东西都可以捐赠。应该开发物资募集的渠道。

    对于募集到的物资,意见稿明确规定,慈善超市要做好募得物资的分拣、仓储,并将仍具备使用价值的物资按照合理价格出售。

    按照意见稿,销售对象可为低保等帮扶对象,也可为一般社会公众,销售收入可用于支付超市运行成本,也可用于购买帮扶对象需要的物资。对帮扶对象,可按照分层次、分类别的原则,以直接赠予或阶梯型优惠价格的方式开展救助。

    意见稿同时鼓励慈善超市开放式经营、连锁化经营,并提出超市内还可拓展福利彩票销售、企业沉淀物品代销等延伸经营功能和代收代缴公共事业费、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等便民服务功能。(本报记者王勇根据公开报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