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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时报》:怎么看待明星成立自己的慈善基金会? 朱晓红:首先,不仅是明星,任何组织或个人依法定程序成立基金会并规范运作,都是有益于社会的。我国基金会数量太少而不是太多。明星成立基金会,反映了文化界、艺术界、影视界、体育界的明星日益关注社会问题,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趋势,也反映了公益成为明星本职工作之外的第二职业,成为一种传递正能量的生活方式。公益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因此,明星成立基金会值得鼓励。 第二,明星成立基金会可以节省基金会的营销和募款成本。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同样需要提高自身的社会影响力,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公信力和筹款能力。明星有着巨大的广告效应,传播力强,影响力大,可以藉由明星的声望提高基金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明星成立基金会还可以为基金会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源。明星可以凭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直接或间接带动更多圈内圈外好友,关注基金会、支持基金会。同时,明星粉丝众多,这不仅能为基金会带来资源,也是向粉丝们传递正能量的方式。 第三,明星成立基金会是明星慈善方式之一,也是明星慈善发展的新阶段。明星直接捐赠、义演、筹款、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形象代言人、参与基金会外围活动、参与基金会内部治理、在某基金会下设立自己的专项基金、直接成立自己的基金会……明星参与公益的手段不断丰富,参与力度不断加强。当其所成立的基金会走向专业化运作创新化发展以后,就成为基金会中的佼佼者,成为真正的明星基金会了。 《公益时报》:对明星成立慈善基金会有怎样的建议? 朱晓红:社会组织的运作管理是高度专业化的。明星也需要掌握基金会运作与管理的专业知识,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就像演员一样,脸蛋漂亮不一定演技好,公益亦然,有爱心不一定就能做好事。 明星的知名度是双刃剑。如果明星公众形象好,对基金会固然是好事。但是一旦明星形象受损,对基金会而言就是灾难。目前由于社会贫富差距问题还没有解决,如果基金会运作出现了问题,反过来也会影响明星个人的形象,有损于其演艺事业。“慈善有风险,入行需谨慎”。 (本报记者 张雪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