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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行政化”
是否是中国红会改革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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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3年05月21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去行政化”
是否是中国红会改革的必由之路?
——专家支招中国红十字会改革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红十字会相对于政府而言,具有自身的独立自主性,政府不干预其内部运作,这正是红十字会未来的主要改革方向。具体而言,需要完善治理结构、去除行政级别与参公编制待遇、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公开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

    中山大学公益慈善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朱健刚:红十字会“去行政化”后,能光明正大地提升福利待遇,势必能促进其人才建设。此外,红十字会理事会要进行变革,可以引入企业家、学者等人才,秘书长要挑选有市场理念、乐于竞争创新的人,并赋予其实权,这样才有利于领导层发挥真才实干。

    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创办人刘开明:香港红十字会通常召集社会上有信誉名望的人加入其董事会,这与中红会社监委在人员构成上有所类似,他们一方面是香港红会的支持者,另一方面也是香港红会的监督者。但这一切,都必须基于“非行政化的土壤以及立法的保护”。

    关注中红会社监委系列报道④ 

    ■ 本报记者 艾已晴

    近几年,中国红十字会不断遭遇公众的质疑和批评,新旧问题不停交叠,改革未见突破性进展。那么,红会改革方向和方法为何,关键点在哪?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中山大学公益慈善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朱健刚以及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创办人刘开明在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时,皆表示,中国红十字会的改革之所以反复、艰涩,究其原因,是其体制身份上的尴尬导致的,而“‘去行政化’则是中国红十字会改革的必由之路”。

    不偏颇地认知红会意义

    随着对于红会的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公众对于红会的存在意义也产生了怀疑。邓国胜告诉记者,红会的改革一定是在对红会的历史与目前现状综合了解的基础上进行的,成功的改革离不开客观公正的认知。

    “毋庸置疑,中国红十字会是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重要成员,中国不仅需要红会,并且需要红会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邓国胜首先肯定红会的作用。他向记者介绍说,在战时或武装冲突中,红会可以援助冲突中的受难者,具有不可替代的人道救援作用;在日常,红会则发挥备灾救灾、卫生救护培训、人道救助等作用;另外,作为国际红会的成员,中国红十字会在国际合作中也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例如,在没有建交的国家中开展人道救援。

    邓国胜告诉记者:“中国红会不仅在救灾中可以呼吁国外红会的援助,而且也可以通过红会系统,让中国的人道援助开展到其他国家。”

    朱健刚也以肯定的口吻阐明了红十字会的独特作用:“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为数不多的具有国际背景的本土公益慈善机构,其动员管道、救援途径都是一般的公益机构所无法比拟的。红十字会历史悠久、知名度高,它是能够传递和延续一种公益习惯的,所以中国红十字会是有存在理由的。”

    去行政化是改革关键

    三位专家均认为,运转多年的红会由于其官办背景和资源对接渠道的强大,在筹款和灾后援助等方面确实有着其他基金会和公益机构所不能比拟的优势。但其与政府在行政方面的交错,又确实难以保证其自身在运作上的透明度和有效性。然而,“去行政化”改革到底要具体做哪些工作?又是否有先例可循?邓国胜为此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所谓“去行政化”改革,就是“与国际接轨,坚持红会的独立性、自主性”。“毫无疑问,各国政府与本国红会均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甚至是各国红会主要的资金来源。但是,各国红会相对于政府而言,具有自身的独立自主性,政府不干预红会内部运作。这正是中国红会未来的主要改革方向。”邓国胜说,“具体而言,中国红十字会需要完善治理结构、去除行政级别与参公编制待遇、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公开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此外,邓国胜还认为,必须要修订《红十字会法》,依法推动红会自治。

    对于最后一点,长期围绕企业社会责任与NGO进行研究的刘开明为记者列举了香港红十字会模式,希望能够给目前棘手的红会改革带来新的思路。

    “香港红十字会是有立法承认和保护的,它的身份是法律赋予的,因此具有法定地位。但香港红会在运作上是独立的,和普通公益组织无别,同样要参与竞争、接受监督。事实上,香港红十字会受到港府委托,履行人道主义救援职责,而港府在救灾方面也会首选红会。”刘开明这样说道,“一句话说:香港红会地位受法律保护、身份独立、运作市场化,政府不掺和,但会优先选择与之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红会是参与竞争的,所以,如果做得不好,香港红会也同样会筹不到钱。”刘开明补充道,“目前中红会的社监委,其实是在试图使红会在运行过程中‘做得更好’,但社监委性质有些尴尬。”

    身为社监委委员之一的邓国胜也承认:“目前,社监委只是中红会聘请的社会监督员,监督中红会的合法性不足。在红总会没有授权的情况下,社监委本身并没有权限对地方红会进行监督,这样一来,社监委的身份就显得极为尴尬。而总会与地方红会只是业务指导关系,地方红会的人员任命与资金由地方政府决定。但地方红会一旦出问题,一损俱损,会殃及整个红会的信誉。”

    据了解,香港红十字会通常召集社会上有信誉名望的人加入其董事会,这与中红会社监委在人员构成上有所类似。香港红十字会秘书长陈启明曾表示,香港红会的董事会由不拿薪酬的社会专业人士构成,他们有自己的工作和专长,在参与红会工作后会提供专业意见,并带来一定的商务网络、人脉资源,红会也因此可以多得到一些捐助。他们一方面是香港红会的支持者,另一方面也是香港红会的监督者。“但这一切,都必须基于‘非行政化的土壤以及立法的保护’。”刘开明这样说道。

    借鉴同行经验

    虽然“去行政化”是红会改革方向的选择之一,但是,像红会这样一个行政化历史久远、组织架构庞大的基金会,怎样进行改革才会显得没那么“撕心裂肺”?邓国胜表示,其实此时正是考验政府和公众力量的时候,政府要下决心推动红会改革,否则红会很难恢复公众的信心,当然也要给红会以“去行政化”的信心,而非让其惧怕改变、不敢担当。除此之外,邓国胜还觉得公益基金会的同行们对于中国红十字会的改革具有重大作用。

    他说:“红会的危机,对于其他官办慈善组织均有警示作用,官办慈善组织只有改革才能重生。目前,很多官办慈善组织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没有采取足够措施改革,仿佛事不关己,这一点非常遗憾。红会危机,其实已经影响到公众对整个公益慈善领域的信心与信任了,从2011年、2012年捐款不断下降就可以看出。”

    “改革需要渐进,红十字会可以向公益界的同行们多多学习。一般而言,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是比较可行的方案。而这一套具体的方法,中国公益改革先锋——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开创性革新经验就是值得红会借鉴的好表率。”

    “作为官办的慈善公益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去行政化’改革堪称‘豪迈’、‘勇敢’、‘彻底’。而它的成功,无不昭示着现代化、市场化的制度对于中国慈善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有着巨大的裨益。”邓国胜对记者这样说。

    据了解,扶贫基金会的去行政化所包含的点非常多。首先是职位设置不再和政府级别挂钩,比方说以前扶贫基金会的秘书长可能相当于正厅长的级别,那么现在就不是了,此外事业编制也被取消,完全按照民间组织的编制形式自行进行人员设置和管理。中国扶贫基金会副会长王行最曾表示:“这样基于项目的人员需要、预算估计,合理招募和安排人员,不会造成队伍的冗滥,实现了人力资源和行政管理的去行政化。当然,扶贫基金会虽然实现了去行政化的制度模式,但是改革之后其管理仍是有层次的,人员也是有分工的。”

    邓国胜认为,公益基金会去行政化还包含募捐手段的更新以及人才的市场召集。据他介绍说,中国扶贫基金会“去行政化”之后,不再以行政的手段和行政力量去募捐,政府发文件指定谁来捐款这种上级对下级命令的方式的筹集模式被市场推广手段彻底替代,选择具有灵活度高、有竞争的项目策划执行方式。尊重个人的选择,是“去行政化”非常重要的特点。同时,中国扶贫基金会又引进了很多的强专业型人才,譬如投资人才、法律人才、新闻人才、项目管理人才等,业务考核严格,淘汰机制完备。

    朱健刚则表示:“一直以来,‘清水衙门’的印象,是阻碍公益机构发展的重要原因,如果红会去行政化后,能光明正大地提升福利待遇,势必能促进红会的人才建设。此外,红会领导层的人才建设也需要调整,理事会要进行变革,理事会成员可以引入一些企业家、学者等人才,秘书长要挑选有市场理念,乐于竞争创新,而不是把红会当成跳板,用完之后就甩的人,红会也要赋予秘书长实权,这样才有利于领导层发挥真才实干。”

    “当然,‘去行政化’也意味着对公众负责,基金会运转中的透明度就显得极为重要。像中国扶贫基金会将民政部注册编号、注册时间、注册资金、法人代码等,财务报表、工作人员信息、项目运转资金、受益地区是哪儿、群体是谁、救助标准等都作为了可公开的内容,这样的坦诚值得推广。”邓国胜补充说。

    朱健刚认为:“若中国红会能华丽转身、成功改革的话,我认为它将是最能发展出独特战略、最能打造出中国公益品牌的公益慈善基金会。引入市场竞争,确保政社分离,是使整个中国公益领域产生良好生态的不二法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