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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会贤 5月10日,武汉市慈惠助学基金会正式获得市民政局的准许登记行政许可,成为武汉市登记管理的首个非公募基金会。 在2012年3月举行的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上,民政部表示将加快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在一些地方并将在全国下放非公募基金会审批权、异地商会审批权等,促进行政效能的提高。 早在2009年7月,民政部和深圳市政府签署了《推进深圳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授权深圳市开展基金会、跨省区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试点。安徽省也于2009年在合肥、芜湖、蚌埠三市开展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试点,其中包括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实行市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报省民政部门备案制度。2013年5月开始,安徽省全部地级市和两个直管县均可以登记管理非公募基金会。 据基金会中心网2012年6月发布的数据,全国1463家非公募基金会中,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占5%;在省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占到93%;在市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有24家,占2%。2013年以来,浙江、福建、湖北多个省份纷纷开展试点工作,将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下放到地级市。 市级管理更加及时便捷 湖北省此次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改革试点有武汉、宜昌、荆州三个城市。据了解,湖北省基金会总数已从2009年底的20多家,增长至去年底的近70家。其中绝大部分是非公募基金会,且有向市州基层发展的趋势。 武汉市民间组织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赵祥告诉《公益时报》记者,试点的准备工作去年年底就已开始,今年3月14日,民政部正式复函省民政厅,同意开展试点工作。赵祥说,由于此前没有基金会管理的经验,具体工作中也在向省级民政部门学习,“及时反馈,请他们来把关。” 武汉市慈惠助学基金会在3月份提交申请,市民政部门对其申报材料、单位人员组成、原始基金、场地等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5月初批准成立。赵祥表示,原来在省级民政部门申请基金会性质的机构,审批门槛较高、管理严格,不太容易申请成功。放在市级登记管理,首先是距离上监管方便;其次,虽然都是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审批,但相对来说,在市里申请登记要容易一些;在具体事务管理上,由于市级民政部门对本地基层事务更加熟悉和了解,也更能够对基金会进行细致的沟通和面对面指导。比如慈惠助学基金会,“理事长是一位退休人员,两家企业捐款,这些事就在我们身边。”赵祥说。此外,也不断有人来咨询成立基金会的事宜,但很多还是想成立公募基金会,对此,赵祥表示只能请他们继续到省里申请。 企业基金会为主 较早开始试点的安徽省,非公募基金会的市级登记管理目前已在全省展开。安徽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工作人员王旋向《公益时报》记者表示,由于省内经济环境和公益行业的发展,近几年基金会增长的速度在加快,往年可能一年增加一家,2012年一年内,全省公募与非公募基金会共成立了14家。目前市级的非公募基金会有8家,发起方还是以较有经济实力的企业为主。王旋说,市级管理不仅省去了申请人往返几次省里咨询、送材料的麻烦,市级民政部门指导工作也更方便及时。为便于管理,省民政部门对各市级非公募基金会进行了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