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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社会组织的监督与自律机制,提高社会组织的运作能力和公信力,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启动了2013年广西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据了解,2010年12月31日前在自治区民政厅登记成立,未参加过评估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学术性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参加2013年社会组织评估。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参加评估:上年度不参加年检的;2011年度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上年度受到相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据悉,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实行动态管理,设定有效期为5年。被评为4A以上的社会组织报民政部备案;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并可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政策。(据《南国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