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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部署,近日,安徽省召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和《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会议要求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一要研究完善直接登记方案,按照统一登记、分级负责的要求,推行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依法加强登记审查,确保社会组织登记质量。二要按照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的原则,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监管。三要坚持激发社会活力的工作理念,加强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着力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能力,确保社会组织将政府转移来的职能“接得住”、“接得稳”、“接得好”。 会议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能力。要充分发挥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提高监管实效,要加强社会组织中党群组织建设,努力推动党的领导和政府管理对社会组织全覆盖,要高度重视管理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思想作风、素质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新时期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要求的登记管理工作队伍,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据安徽社会组织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