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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旁系血亲器官捐献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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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3年03月26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器官捐献6月份可实现网上志愿登记
全国首例旁系血亲器官捐献追踪

    聊城男孩闫森成全国首例旁系血亲死亡人体器官捐献者,图为闫玉房拿着儿子生前的照片

    ■ 本报记者 王会贤

    “让别人得到健康,也算是孩子对社会做点贡献吧。”闫玉房这样安慰自己。3月14日晚,山东聊城的一个普通家庭,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离别。儿子闫森因脑血管畸形引起的突发脑溢血去世,经器官捐献协调员沟通,闫玉房夫妇将儿子的肾脏、肝脏、眼角膜捐出,帮助了5个病人,而其中之一,是他患尿毒症的姐姐。

    首例旁系亲属器官捐献

    3月20日,姐姐闫淑青进行肾移植手术后的第6天,还在监护室的她恢复情况良好,心理也逐渐平稳。千佛山医院泌尿科副主任王建宁说,手术前她心里非常紧张,并且情绪化,而且父母不在身边(回家处理弟弟的后事),医务人员对她做了很多心理辅导。手术后第一天,尿量开始增多,她感觉到自己在逐渐恢复正常,可以喝水了,脸上开始浮现笑容。

    因为闫森的捐献而得到救治的除了她姐姐,还有另外4名患者,分别在聊城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和千佛山医院接受肝脏、眼角膜和肾脏移植手术。

    13日晚,闫森因突发脑溢血被送往聊城市人民医院,但已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医院的兼职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陈艳医生找到父亲闫玉房,告诉他孩子的器官可以捐献出来,救治得尿毒症的姐姐和其他人。

    14日,闫森因救治无效去世,在协调员的见证下,闫森的两个肾脏、一个肝脏、两个眼角膜被获取。

    3月24日,闫淑青已经由监护室转移至病房,如恢复情况良好,预计一个月内可以出院。一直看守在侧的父母,也从失去儿子的悲痛中稍有缓解。为了不影响闫淑青的恢复,院方和家里都没有告诉她肾源来自弟弟。王建宁说,虽然她终究会知道真相,但是尽量能瞒多久就瞒多久。

    这是全国第700例器官捐献,也是首例发生在旁系血亲之间的器官捐献。据统计,目前我国已经登记的器官捐献志愿者为18,745人,其中山东省2432余人。

    捐献者亲属优先移植

    对于此次捐献的分配过程,山东省红十字会专职协调员杨广宁说,为鼓励医院进行器官捐献工作,所以谁发现、谁获取、谁使用,并优先当地使用。聊城人民医院有肝移植资质,本次的肝脏移植在聊城进行,同时也符合地域分配原则。此例中的特殊情况就是,捐献者的姐姐在千佛山有过移植排名登记,可以优先使用,另外,在地域原则之下,有同样移植资质的医院轮流得到分配,这次轮到千佛山医院,所以另外一个肾脏移植也在千佛山医院进行。眼角膜移植在聊城市没有等待者,所以分配给省眼科医院。  

    “没有公平的分配,就没有器官捐献。”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业务部副部长高新谱告诉《公益时报》记者。在卫生部印发的《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中,对器官分配的病情原则、地域原则、年龄原则、伦理原则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器官捐献者家属可以优先得到器官,包括其他捐献者的器官。正式报名登记的器官捐献志愿者也有一定的优先权,但是这项条件评估时分值比较低。”高新谱说,“在我国,活体器官捐赠是被严格管理的,公民去世后的器官捐献,是器官捐献唯一的可持续的道路。这部分所占比例将会继续扩大,目前广东地区已占到50%。”  

    而目前完成的700例捐献中,还只有1/3是通过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完成的。高新谱介绍,在试点期间,受条件的限制,有的没法登记。同时,为了照顾医院的积极性,分配很大程度上遵循了地域原则,此后,有可能规定所有器官捐献必须经由系统分配。  

    此外,今年6月,全国人体器官捐献信息系统的报名登记功能即将实现,志愿者报名将更加方便。器官捐献协调员在手机终端查看志愿者信息等内容也有望实现,以适应多种紧急和突发情况。

    受赠方也可得到救助

    在山东省器官捐献新闻通报会上,千佛山医院将3万元救助款交给闫玉房夫妇,泌尿科医护人员自发筹集了7700元来帮助这个家庭。山东省红十字会的救助款项正在协调中,很多热心市民以及聊城市企业也伸出了援助之手。  

    关于捐献救助,高新谱表示:“器官捐献是自愿无偿的,这是首先要向捐献者及其家属讲清楚的。捐献完成后,出于人道方面考虑,会给予捐献者家庭一定关怀救助。比如对闫森父母的心灵抚慰。器官捐献者本人在医院产生的费用、丧葬费用等予以补助或减免,父母生活或孩子入学等方面,根据其贫困的程度和救助基金的数量来救助。”

    国家层面的器官捐献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年内将出台。其中救助将不只是针对捐赠方,受赠方也被考虑在内。“接受移植的患者在这个过程中,往往是被忽视的角色,但他们也承受着风险和压力。”高新谱说,“具体如何救助,还要征求各省市和海内外专家的意见。”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副主任刘维新介绍,接下来还会协调有关部门出台优化配套政策,比如捐献过程完成后的火化过程、交通事故的优先处理过程、捐献者贫困家庭的儿童上学问题,这需要民政、交通、教育等部门的配合。

    队伍建设亟需加强

    刘维新在通报会上提到,协调员是器官捐献的最基础的力量,在了解信息、介绍政策、协调手续及后面的缅怀纪念、人道救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全国有协调员300多名,而未来目标是每百万人口应该有1名。

    在山东的这起捐献中,我们可以看到协调员发挥的重要作用。山东省红十字会专职协调员杨广宁是一名骨科毕业的研究生,他告诉《公益时报》记者,目前省红会有专职协调员两位,山东省经过培训的有700人,目前参与器官捐献工作的有60人左右,包括器官移植医院和各市级红会工作人员,对每一家移植医院都要求配备兼职协调员。

    全国层面,刚刚启动不久的管理中心,机构设置上有宣传、业务、办公室、救助等几个部门,但目前正式办公的还只有办公室和业务部。相对于器官捐献事业启动时期繁重的日常工作,机构人员显然仍有待补充。

    名词解释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