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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从“郭美美事件”到“儿慈会账目风波”,一系列负面新闻将非营利组织推向了风口浪尖,进一步加强相关领域的法律制度建设已是各方的共识。 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经过多年的研究,于年初推出了《中国非营利组织法专家建议稿》,力图推动非营利组织管理领域的法制建设。 “官办非营利组织存在很多问题。事实上官办非营利组织首先就是治理失灵的问题。比如我们曾经去考察过一些官办非营利组织的形式会发现,如果依附于政府的话,那么理事会基本上是虚设的。另外,监事会是空缺的。官办非营利组织基本不设立监事会,政府规制是无力的。还有一点,激励机制是缺失的,因为人员里面的考核和编制联系在一起,内部人员会有多种不同的身份,身份不同决定待遇的不同,不可能在内部建立起一个非常有活力的、有实效的激励机制。”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说。 记者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那里了解到,一些官办非营利组织禁不起获利性的诱惑,没有把公益实名作为最终目的,在市场化运作中产生了严重的目标错位。 业内人士认为,当前对于所有的非营利组织,都面临着法律上的困境。 “关于非营利组织管理,目前有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但是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不统一,使得有些时候非营利组织自身也是无所适从。比如按照不同的一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判断非营利组织盈利性的问题以及合理回报的问题,最终会带来一系列的其他方面的问题。这都需要统一的法律来进行规范。”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培峰说。 刘培峰认为,近年来无论是民间非营利性组织还是官办非营利性组织,丑闻都是接二连三地出现,这充分表明了管理的薄弱。“因为缺乏法律制度,所以我们会发现出了问题以后,政府很难管理,政府目前对非营利组织的管理更多的是两个方面。第一是通过年检这样的常规管理措施,第二是通过定期的清理整顿来解决问题。后一项措施也是缺乏法律进行管理的一个具体表现。” 目前无论是立法机关还是政府部门,都对监管制度的构建和各自职责感到困惑。只有理顺监管制度,才能排除立法上的障碍。记者了解到,此次出台的《中国非营利组织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专家组由民政部退休巡视员、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金罗牵头,其他专家还包括金锦萍和刘培峰。 据介绍,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从2004年就开始进行,此后历经多次调研讨论才最终成形。 对于专家建议稿的出台,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的一位负责人在阅读了专家建议稿之后说:“专家建议稿给我感觉还是很透彻,有冲击力的。在民法学界,大家知道物权法、合同法、侵权法等都曾经先后出过一些专家意见稿。这些专家意见稿对于推动民事板块的立法起了非常大的作用,而这个建议稿会起什么作用呢?我觉得有利于进一步澄清认识和统一认识。因为这几年非营利组织法板块的立法之所以推动起来难,说到底还是认识不统一。” (据法制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