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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雪弢 1月16日,民政部在京召开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工作座谈会,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参加座谈会并讲话。 顾朝曦肯定了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为中国公益事业发展所做的贡献。自《基金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民政部依法登记的19家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累计在中国内地实施了1714个公益项目,总投入超过40亿元人民币,其中,2011年的公益项目支出为10.5亿元人民币。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在我国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扶贫济困、文化教育、救灾救济等公益事业领域的积极参与,为中国公益事业发展带来了国际经验和国际视角。 顾朝曦指出,中国社会组织未来将实现跨越式发展,需要社会组织之间相互学习借鉴,创新理念、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境外基金会在公益理念、项目管理方法、项目运作模式等方面成熟经验较多,他希望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与中国本土的社会组织,特别是与基金会加强沟通与交流,形成良性互动格局,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传递更多福祉。 顾朝曦强调,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在中国内地开展活动应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认真了解中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把境外基金会的宗旨任务、代表机构的工作职责与中国公益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起来,更好确定工作目标和施力方向。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要对外如实传递中国的发展与变化,积极促进中国与国际间的交流,努力实现与中国公益事业发展的包容互鉴、合作共赢。民政部将依法保护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合法权益,为其在中国内地开展公益项目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主持座谈会,办公厅副主任王金华、国际合作司副司长柴梅以及19家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34位代表参加座谈。会上,6家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负责人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重点介绍了其在中国内地活动情况,分享了公益项目管理经验,并就在开展项目中遇到的困难与民政部交换了意见。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贾晓九通报了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整体工作情况和上年度年检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计划作出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