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本报记者 张木兰 第三部门参与社会治理的趋势初显。作为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方式之一,政府购买服务的举措正在我国更多领域推开。政府购买服务已成为各类政策性文件中的热词,而作为政府职能的补充,社会组织也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 在此背景下,政府与社会组织如何更深层和更广范地进行合作?政府应着重从哪些方面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而社会组织又该如何把握机会?政府购买服务给了第三部门更多创新空间和可能性。《公益时报》将陆续刊登“关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系列报道”,以飨读者。 2013年初,一得知的消息,山西省孝义市扶贫基金会会长任张广就把早已准备好的申报资料按规定填写上报。这已经是他第二次申报该项目,对于立项,他很有信心。 2012年,中央财政首次向社会组织拨款2亿元,支持其开展社会化服务。山西省共有三家社会组织获得拨款,除孝义市扶贫基金会外,其余两家为山西省社会组织促进会和晋中市扶贫开发协会,三家共获拨款160万元。 按照当时的规定,专项资金的资助对象为“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围绕党和国家工作中心,参与社会服务,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发挥作用。” 根据2012年12月11日民政部印发的关于《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13年项目预算总资金为2亿元左右,其中发展示范项目(A类)约5000万元,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B类)约7000万元,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C类)约6000万元,人员培训示范项目(D类)约1500万元。 按照平均每家社会组织50万元估算,2013年全国将有400家社会组织获得中央财政的资金支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于2013年内完成。 缩小资助范围 “去年的资助对象范围是比较宽泛的,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都可以。以山西为例,最后立项的三个项目,省社会组织促进会拿到30万,用于对全省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培训;晋中市扶贫开发协会拿到的60万,主要用于农建,帮助当地农民购买肥料等农产;而孝义市扶贫基金会的70万则用于医疗救助。但今年的资助范围有所缩小,基建、宣传等活动则不再资助。”山西省民政厅负责该项目的工作人员薛建平告诉《公益时报》记者。 这个变化,在《实施方案》的通知上可以看到。根据《实施方案》,2013年,项目将资助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救助、灾区群众救助等领域的社会服务活动。不资助基建、研究和宣传类活动。 “等于业务范围不涉及这几种的社会组织就没有资格申请。”薛建平表示,即便如此,但就山西省而言,今年的申请情况仍比去年积极很多,截至1月17日,全省已经有16家机构递交了申请。“就机构性质来说,社团明显多于基金会。” 而在NGO总数较多的云南省,也显现出同样的特点。云南省民政厅负责该项目的工作人员肖语向《公益时报》记者表示,截至1月17日,全省已经有100家左右机构递交了申请,基金会数量不多。“因为资助范围调整的缘故吧,主要集中在4个领域,像教育、科技类的基金会就没有项目可以申报。”据了解,2012年,云南省全省获批的项目有20家。 苛刻的规定 同孝义市扶贫基金会一样,云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云南青基会”)在2012年也有项目立项。“今年是第二次申请,我们提交的是‘希望心’生命救助项目。”云南青基会工作人员朱女士告诉《公益时报》记者。 “我们去年拿到了50万元,以1:2的标准配套了社会资金100万。”朱女士表示,虽然只有50万,但在该项目上付出的人力和精力甚至比企业捐款的500万还要多。 “这个项目的要求非常苛刻,从申报到执行进度报告到末期报告,要准备很多资料。在资金的使用上也有很严格的规定,像不能修建场地、不能投资、不能购买汽车、不能挪用等等,当然这些规定都是非常正当的,最关键是不能从中提取管理费用,所有的钱都必须全部用到项目上。”朱女士表示,“希望心”生命救助计划是由云南省青基会国立爱心基金和解放军广州军区总医院合作,支持困难家庭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进行手术康复,配套的社会资金来自张国立先生的捐赠,使用上都是打到医院账户,基金会无法从中提取管理经费。“所以这个项目的所有行政费用都是基金会自己补充,人力上我们让工作人员多辛苦点都没有任何问题,主要是它还有宣传的要求。” 《实施方案》规定,项目执行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项目的意义、资助内容和申请办法,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社会效益,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履行社会责任,发挥积极作用,让全社会更多地关注、了解和支持社会组织。朱女士强调,完成这样的宣传任务,没有经费支持是不可能的。 记者在其《2012年项目末期报告书》中了解到,截至2012年12月,项目在报纸、电视台、广播、网络等各级各类媒体已完成相关报道近100余篇(次)。资金上项目共计支出约238万元,其中医院减免近88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50万元,“国立爱心基金”资助患儿治疗费、交通费用100万元。 既然这么难做,为什么第二年仍要申请?记者问。“能拿到中央财政的拨款,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机构的品牌荣誉度,起码说明机构有这样的能力。并且这么多年中央财政第一次这么大手笔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公益组织就应该积极参与,来提高政府的重视程度。”朱女士回答。 呼吁提高金额 在管理费用的问题上,孝义市扶贫基金会则没有云南省青基会的烦恼。“我们去年拿到了中央财政资金70万元,配套了社会资金也是70万。我的行政管理费用都是从这配套的70万里提取的。”任张广告诉记者基金会申报的项目是特殊群体医疗救助项目,类型是C——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基金会针对孝义市区域内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城市流动人口中贫困家庭的癌症、尿毒症、脑中风、心梗、白血病患者实施医疗费用资助。 根据《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的投向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发展示范项目,也就是A类,主要资助西部地区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活动,项目资金为25万元;二是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B类,主要资助规模较大、职能重要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和具有较强区域辐射功能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委托的社会服务;三是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就是C类,重点支持基金会针对特殊群体开展社会救助项目;四是人员培训示范项目,D类,重点资助中西部困难地区、民族地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项目资金在30万—50万元之间。其中,B类和C类的项目,分为地方社会组织和全国性社会组织两个档次:地方性社会组织项目资金在50万元左右;全国性社会组织项目资金在100万元左右,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政府支持社会组织服务的项目,其性质是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应着重考量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有能力的机构就多给点钱,也好帮助更多的人。2亿元听起来是挺多,可全国社会组织成千上万,分到各家头上真是不多。”任张广告诉记者,2013年,基金会为该项目配套了50万元资金,当地政府出资50万元,他则向中央财政申请了100万元。 记者在其《2012年项目末期报告书》中看到,基金会项目分两期执行,第一期救助87人,使用资金112万元,第二次救助13人,使用资金15.7万元,管理费用支出12.3万元,全年共投入项目资金1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