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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06版) 此外,深圳红十字会还有一支器官捐献志愿者服务队,由学生、退休人员等各行各业的人组成,他们辅助协调员的工作。如对捐献者进行临终关怀服务,如果捐献者家庭有困难,志愿者也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红十字会每年在社区、广场等场所举办的器官捐献宣传活动,也是主要依靠志愿者的力量来做的。孟苇介绍,这支志愿者服务队2010年1月底正式成立,到目前为止,总注册人数有300余。但深圳是移民城市,有一部分人已经离开这里了,目前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的有50人左右。 孟苇说,他们不会在对方完全不了解的情况下去做动员,一般是由家属提出之后才去协调,当亲属之间出现分歧时,也去做一些工作。比如,如果父亲同意,母亲不同意,就先给父亲讲清楚器官捐献的政策、流程等情况,由父亲去做母亲的工作,条件允许的话也会和父亲一起或者单独去做母亲的工作,但主要是由家属去做。这样协调的成功率还是比较高的。 因为现在器官捐献的宣传报道非常多,深圳这方面的工作开展得也比较早,很多市民在亲人的生命用医学手段已经无法挽留的情况下,也可能直接联系红十字会或者协调员。孟苇他们每年也会接到非常多表达捐赠意愿的电话,这是深圳的优势。据2012年7月份的统计,深圳器官捐赠登记总人数约有1万3千人,近几年每年都在1000以上。 天津的尝试 2010年夏,内蒙古巴彦淖尔盟一个10岁女孩遇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女孩的父亲主动向当地医院表示有意捐献女儿的器官。经多方辗转联系,天津市红十字会协调员前往内蒙古,成功实现了女孩的器官捐献。考虑到其家庭很困难,已多年受红十字会资助,天津红十字会主动提出依照《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博爱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将4.89万元救助金送到当地医院以帮助解决医疗欠费问题。 这是2010年天津市成为首批器官捐献试点城市之后的成功捐献案例之一。我们还记得同一年年底,作家史铁生“最后的捐赠”,也是通过天津市红十字会进行的。 试点工作开展两年后,为规范人体器官捐献行为,保障捐献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倡导身故后的人体器官捐献,《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应时出台,正式实施时间是2013年3月1日。 条例中除明确了市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市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的职责,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等相关人员的工作内容,规范登记、监督、管理外,还在保障捐献者权利方面做出了规定。如:民政部门应当免除捐献者的丧葬费用,并为丧葬事宜提供便利条件。市红十字会应当向捐献者亲属颁发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设置捐献者纪念设施,定期组织开展悼念活动。市红十字会可以设立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用于救助经济困难的捐献者家庭。据悉,天津市红十字会已在2010年设立了人体器官捐献博爱救助基金,用于对困难捐献者家庭实施人道救助。 天津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郑新建介绍,蓟县元宝山庄生命纪念园内已设立了“奉献碑”,镌刻有每一名器官捐献者的名字,在每年的清明节都会进行缅怀纪念活动。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正式运行 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管理机构,是器官捐献工作亟需的,也被业内人士期待已久。2010年卫生部与红十字总会正式向中央编办申请成立这样一个组织,2012年7月6日,得到正式批复。2013年元旦假期过后,红十字总会直属事业单位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开始在中国红十字会训练中心楼内正式办公。此前由红十字总会赈济救护部具体负责的器官捐献工作,已移交管理中心。 管理中心业务部相关负责人告诉《公益时报》记者,《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将各级红十字会的职责简单规定为“依法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等工作”并不够明确,中央编办将其具体解释为全国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公平分配、救助激励、缅怀纪念、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管理中心的定位即为器官移植工作、捐献者和社会大众服务的机构与平台。 该负责人表示,器官移植,潜台词就是救人。据卫生部的粗略统计,我国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每年大约有100万至150万。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了解到,医院中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名单有20万至30万,但器官来源非常少,比例很悬殊。目前,我国的器官移植总量每年不到一万例,如果有捐献体系保证器官提供的话,这个数量可以有较大提升。 许多工作亟待管理中心开展。目前在计划中或已进行筹备的如,进行确切的等待移植病人的全样板统计;继续对协调员统一培训,进行资质认定;对各地捐赠救助工作进行评估;筹建全国性的信息系统等。其中信息系统已委托相关机构研发,将建成一个公众、卫生行政部门、各级红十字会包括协调员、移植医院等多方可以共同使用的信息平台。 救助基金会与法规修订 2012年初,深圳因煤气中毒遇难的大学生黄圆圆,完成了遗体和器官捐赠,让大家对她和她的父亲肃然起敬。同时,也因为其家庭面临着为数不小的医疗费用,而引起了公众对器官捐赠困难家庭救助体系的讨论。 深圳市红十字会协调员孟苇告诉《公益时报》记者,在黄圆圆器官捐赠事件中,红十字会也在多个渠道申请困难救助。每一个器官捐献的案例,如果我们了解到如果他家庭有困难、医疗欠费等情况,都会告诉他有困难救助这回事,他提供相关证明和申请,我们接受申请后去审批。深圳目前还没有成立基金会,可能需要等国家或省级的器官捐献困难救助基金成立以后,通过他们取得资金支持。但是在2010年试点工作启动后,深圳红十字会在救灾救助的账户下设立了器官捐献专用金。来源主要有政府支持,受益者、医疗机构捐赠和社会募集,社会和医疗机构的比例比较大。 在2012年12月13日召开的中国红十字会第九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上,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表示,中国红十字会拟成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用于救助需要帮助的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庭。 对于管理中心在捐献者困难家庭救助方面,上述负责人表示,许多试点地区已经设立了救助基金或基金会,国家层面也很有必要,但基金会申请程序比较复杂,可以先申请专项资金,作为过渡。管理中心会对各省市前一年的救助工作进行评估,以此为依据拨付资金,通过各地方实施救助。评估的依据也将出台。 对于比较受关注的2007年颁布实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修订,该负责人表示,卫生部牵头调研,并形成了修订案草案的意见稿,这其中包括明确红十字会的职责和救助工作等内容,但目前还未确定修订与否以及如何修订,仍在推动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