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扶贫济困、帮扶老人、救助儿童、抵御灾难……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从哪儿来? 作为善款的提供者,捐赠人对于公益事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整个公益链条上,捐赠人在顶端提供资金,通过诸如基金会、NGO等捐赠受赠方及执行方,帮助受助人。捐赠人是社会捐赠的来源,其整体表现决定着善款池的容量,也直接影响着公益事业发展的高度。 捐赠人不单是资金提供者,也是慈善行为的重要决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五条明确规定: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符合公益目的,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第十八条规定:受赠人与捐赠人订立了捐赠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捐赠财产,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