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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刚发布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阐述了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十八大报告”中对于社会管理体制有如下限定:“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 这其中的“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显然对于眼下社会工作的普遍深入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这种“协同”和“参与”究竟以如何方式达成?可以说,如何将政府的指导与民间的诉求有效衔接,将是未来一段时间社会工作领域最重要的课题。 早在2011年11月,18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已将“积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写入其中,并且还提出“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政策措施;以基层为重点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明确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 不管是政府通过“购买服务”还是“购买岗位”,都是政府大力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缩影。而以社工事务所为代表的专业社工机构、社工服务支持型机构,作为独立于政府行政体系以外又源于民间的第三方机构,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同时又保持社工的自身专业性、独立性上,无疑会在相关工作的推进过程中起到重要的枢纽式作用。 国内最早的一股“社工热”是在上海引发的。具有官方背景的上海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下“三大社团”的成立,让上海在一年内迅速拥有了千余人的社工队伍,成为上海市社工工作以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首次亮相,也是专业社工机构的雏形。从2003年内地第一家严格意义上的专业社工机构在上海诞生,时至今日,上海市共有从事社会工作相关服务的社会组织115家,其中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体的专业社工机构66家,包括市、区、街道三级协会13家,社工培训机构1家,研究评估机构1家,直接服务机构51家,全市具有各类社工职业资质的人数已近1.4万人。 紧随上海的脚步,深圳接过社工机构发展的接力棒,让“社工热”继续升温。2006年底,民政部在深圳召开“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成为深圳市发展社会工作的起点。2007年初,深圳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带头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研组,社工机构纷纷涌现。而此时,深圳选择了一条与上海“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不同的道路——社工机构的民间化运作。 在上海和深圳纷纷行动起来之时,北京在收获前人经验的同时也开启了自己的社工机构发展道路。2009年6月成立的东城区助人社工事务所成为北京首家专业社工机构。2010年,“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培育扶持专业社工机构”,“开展购买社会工作岗位试点”被写入《2010年市政府折子工程》。截至目前,包括正在进行登记注册的在内,北京市社工事务所总数达到50家,全面覆盖率北京市16个区县。 通过北京、上海、深圳这三座在中国内地举足轻重却又各具特色的城市在社工事务所方面的尝试,我们或可对眼下中国社会领域改革开放的图景窥豹一斑。 日前,《公益时报》记者兵分三路,对北京、上海、深圳三地社工事务所发展现状进行深入的调查采访,试图梳理归纳出各地社工机构的发展图景、运行模式,为社会工作领域的新发展提供一些可参考的经验。 (闫冰/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