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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会贤 近年来,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促进下,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迅速。社会组织规模的壮大,使其本身的良性运转、员工的权益等日益受到重视。 继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纪工委、团工委和妇工委之后,2012年11月6日,广东省又在全国领先一步,成立了社会组织工会工作委员会。社会组织工会委员会由13名委员组成,除2名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和1名省总工会人员外,其余均由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 三级工会架构 据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统计,截至2012年7月底,广东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33176个,其中社会团体14976个,基金会29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913个,从业人员42万多人。社会组织规模的扩大,维护职工权益的需求凸显,使成立工会组织成为一种必然。 作为全国范围内的首次尝试,广东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宗文表示,要积极探索渠道多样、方式灵活、服务有效的工作方法,创造富有广东特色的工作模式,为全国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示范和创新经验。 《关于在全省社会组织中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文件同时出台,文件要求到2014年底,全省社会组织要基本成立工会组织。在组织架构上,省、市、县(市、区)总工会要依托各级社会组织党委或党工委,通过成立省级、市级、县级社会组织工会工作委员会-各级各类行业工会联合会-会员单位工会委员会(工会分会、工会小组)三级工会组织架构,实现对全省社会组织的全覆盖。 “应向社会组织学习” 中山大学公益慈善研究中心秘书长唐昊对《公益时报》记者阐述了关于广东省此次创新举措的看法。唐昊表示,我们现在的社会组织还没有处在很发达的阶段,但是以后一定会出现更多的大型社会组织,雇用的工作人员会更多,这些工作人员本身的权益也需要维护,成立工会组织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唐昊认为,从工会本身的发展趋向来讲,工会在中国的政治生活谱系之中,并不是一个普通的社会组织,作为一种群团组织,它承担着很大的社会功能。在目前管理体制改革,社会组织迅速发展的情况下,群团组织需要有所转向,它的现代化改革就提上了日程。从某种角度来说,群团组织要更好地发挥功能,需要向社会组织学习。“以前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工会是它对原有模式的一个突破,现在向社会组织发展,应该说也是主动谋求变革的一种尝试。”唐昊说。 “但是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工会还是保持原来比较浓厚的行政色彩,恐怕并不能满足社会组织的需要,还可能会产生矛盾。”唐昊建议,“适应社会组织自身的发展规律,使自己的组织结构、行为方式向现代社会组织靠拢,才能更好地与社会组织结合。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并不是工会在收编社会组织,而是工会更应该向现代社会组织学习。工会自身的现代化是双方更好结合的一个重要前提。” 而在更大范围内铺开过程中,唐昊认为,社会组织和工会应该有双方自由选择的空间,不宜太行政化地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