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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明敏 日前,《南方日报》一篇题为《深圳应急救护培训收费为省物价局定价10倍》的报道将深圳红十字会推到风口浪尖。 事情源于深圳一家公司的爆料,爆料称“深圳市红十字会的急救技能培训要240元一人。”深圳市红十字会(以下简称深圳红会)专职副会长赵丽珍回应称,截至目前,红十字会开展的救护培训一直都是做公益,从不收费。 但记者调查发现,深圳市知信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信公司)获得深圳红会“授权”开展培训业务,并向被培训方收费。 深圳红会为什么会“授权”企业培训?知信公司的收费是否合理?这样的“授权”模式有问题吗?效果如何? 《公益时报》记者近日分别采访此次事件中两位关键人物——深圳市红十字会副会长赵丽珍和深圳市知信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孙明伟,以及公益领域专家,以期解答上述疑问。 深圳红会与知信公司 赵丽珍对《公益时报》记者明确表示:“‘知信公司’不属于深圳红会,也没有关系。” 深圳作为人口众多的直辖市,有着巨大的应急救护培训需求。在繁杂的救护培训机构中,红十字会以其品牌影响力占据重要一席。 媒体报道中所提及的收费单位是知信公司。深圳红会也承认,红会官网公布的救护培训咨询电话确实是由知信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使用。 那么,知信公司与深圳红会到底是什么关系呢?赵丽珍在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知信公司不属于深圳红会,也没有关系,其是一家在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市场化运作公司。至于收钱培训,那是公司的行为。”赵丽珍说。 知信公司法人代表孙明伟也表示:“两家没有关系,收费一事完全是企业自身经营行为,合理合法”。 孙明伟称,先前媒体报道的“知信公司”原本是他在2006年创立并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的机构。2009年12月,他在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注册成立深圳市红十字会救援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此后,促进会一直承担深圳红十字应急救援培训任务,接受深圳红会业务指导(培训教材、授课内容)。 “由于促进会属于民间组织不能进行收费,深圳红会相关经费又不足,所以促进会培训运作一直比较困难。”孙明伟说,“为继续推进红会应急培训项目,今年7月我离开促进会回到原先创立的知信公司出任法人代表,继续承担红会应急救护培训项目。” 孙明伟认为很多问题即在这个环节产生。一是,由其创立的促进会申请电话并未迁转,外部人员拨打深圳红会电话转接到促进会电话上仍被告知是红会相关部门;二是,该电话工作人员告知客户培训有详细的收费标准时,并未告知这是企业收费行为;三是,向媒体爆料的公司在培训前,相关工作人员主动向其推荐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证书。 针对发证问题,孙明伟对记者说:“如果你要来我们这里培训,培训合格后我们主动推荐的还是红十字会的培训证。因为这个是在深圳红会培训队伍不足的情况下而委托我们来培训的,而且也有红会的授权,我认为是可以发这个证的。” 2%的培训目标 在2015年底前,深圳市接受应急救护培训人数应达到全市常住人口数的2%。而这2%的指标,是指培训完毕后要发放红十字会培训证的人员。 据记者了解,广东省红十字会今年对深圳红会曾经下发过一个文件,要求在2015年底前,深圳市接受应急救护培训人数应达到全市常住人口数的2%。 据相关统计数据,面对突发性灾害,目前我国掌握应急救护知识的人口只占总人口的0.5%,远远低于国际上30%的水平。 记者粗略估算了一下。根据深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11月1日零时,深圳全市常住人口为1035.7938万人。据此,到2015年,深圳红会应该完成的应急救护培训人数为20.7万人次。 从2012年开始计算,4年间,深圳红会每年要培训5175人次才能完成目标。即便是除去上述0.5%已有救护知识的人群,每年培训人数也近4000人。目前,深圳红会能进行应急救援培训的人员有7个,根本无法完成上述培训任务。深圳红会选择用授权方式委托相应机构来进行培养,对此,赵丽珍解释道:“之前孙教授成立的红十字救援促进会作为民间组织接受深圳红会业务指导,其本身就是在做紧急救护培训的工作。现在,孙教授到知信公司当法人,我们合作还不错,所以委托他帮助培训红会应急救护人员,来完成广东省红会规定的2%的指标。” 据赵丽珍透露,这2%的指标是指培训完毕后要发放红十字会培训证的人员。这也就意味着,孙明伟在担任知信公司法人代表期间,该公司可以发出两个培训合格证书,一个是深圳红会的证书,另外一个是知信公司的证书。 孙明伟表示,“发哪个证当时和深圳红会是有过沟通的,因为当时有着深圳红会授权,所以我们主推还是深圳红十字会的培训证书。” 培训需求 “在得到红会相应委托授权后,会向客户推荐发放红会培训证书。但即便是这样,也还是很难完成2%的目标。” 据深圳红会给出的解释,自身能力无法完成培训任务,只好向外寻求合作。 据记者了解,目前深圳红会在全市范围内仅选择“知信公司”一家委托机构承担红会紧急救护培训业务,其培训完毕后能够发放红十字会培训证书。 “深圳全市应急救护培训需求非常旺盛,有很多外企都需要红会应急救护培训认证后才能从事相应工种。在市场需求如此旺盛的情况下,深圳红会受制于各种限制,才委托原先的合作伙伴分担部分培训任务。”赵丽珍说。 “此外,知信公司会帮助红会做很多普及性的培训,比如对学校学生,属于公益性培训,是不收取费用的。”赵丽珍表示,“同时还有另一部分,知信公司企业自身从事的应急救护培训,按照市场行为来收取费用与深圳红会无关。” 市场培训需求旺盛,孙明伟认为,“这是一个实际情况,每年都有很多培训需求找到公司,但是在证书上并没有过多要求。而自己是想尽力推红会品牌,所以在得到红会相应委托授权后,会向客户推荐发放红会培训证书。” “但即便是这样,也还是很难完成2%的目标。”孙明伟称,“知信公司每年收费培训的人数也就是1000多人。按照之前公布的培训价格,每年的收入也就在三、四十万元左右,除去人工成本,只能基本维持公司运转,谈不上赚钱,更谈不上跟深圳红会分成”。 记者随后采访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培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称,“针对企业和个人培训均收费,一般培训为2天,以30人为基本单位开班培训,收费为160元/人。” 北京市红十字会将应急救护培训下放到各区(县)红十字会。以朝阳区红十字会为例,每月的6日、7日和17日、18日固定开办培训,收费为180元/人。北京急救中心下属的北京急救医疗培训中心则是“筹足20人开班,为期2天,收费为256元/人”。 可见,在应急救护培训上,北京红会系统及应急中心都是在机构下设培训部门专门负责培训事宜。那么,深圳红会为什么没有这样做呢? “我们的痛处就在这个地方,之前我们为此做出过很多努力尝试。”赵丽珍表示,“当初注册成立深圳市红十字救援促进会,就是为了实施应急救援培训工作。但民间机构是不允许收费的,人力和资金成本都存在问题。随后,我们又向上级单位申请成立深圳市红十字会培训中心来专门进行应急救护培训。但是,由于‘红十字’不能再随便注册,所以一直都没能成功。” “面对着庞大的应急救援培训市场,红会授权给社会培训机构,其目的就是想提高应急救护培训人员的比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北京走在我们的前面。”赵丽珍说。 如何合作 “不管是红会委托的培训,还是企业主动去培训,只要是发放红会培训证书的,就应该接受红会监管,红会也应该主动做出监管姿态。” 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看来,红会由于自身条件政策所限,寻找其他方式合作理应得到支持。持相近看法的还有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 “深圳红会主动找社会机构进行合作,只要能够帮助到人,就是好的。至于跟社会机构怎样合作,这需要有详细的规章制度和章程。有了这些之后才能更好地合作。从目前情况看,深圳红会可能还没有做好这方面的准备。”邓国胜说。 “在国外,公益组织可以和很多企业进行合作,是否以盈利为目的都没有问题,但是在合作前双方都有很详细的约束条件和章程制度,就像我们的合同一样有约束效力。”王振耀说。 至于收费问题,邓国胜认为,首先要搞清楚是谁在收费。如果是红会那么当然应该有相应规定来约束,如果是企业收费则应该分开看。如果收费是企业的市场行为则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是红会授权的,企业最后发放的是红会证书,那企业就应该接受红会监管。“不管是红会委托的培训,还是企业主动去培训,只要是发放红会培训证书的,就应该接受红会监管,红会也应该主动做出监管姿态。”邓国胜说。 王振耀也认为,红会在和企业合作时应该提前商讨好,是免费还是收费,收费的话收多少,这都应该有详细规定。“应该跟企业间白纸黑字写出来,明确好。总之还是要坐下来定好规矩再合作。”王振耀说。 而对于2%的任务指标,王振耀认为,行政性机关在做出某种决策后,应该配齐相应资质。比如说要深圳红会达到2%的目标,就应该在此基础上,配足人力、物力、财力,缺少任何一个元素都容易导致目标不成功。 此外,王振耀认为,红会和企业合作应该公开信息,这样有助于减少公众对红会的误解。 邓国胜则认为,在现行政策体制下深圳红会应该在机制上有所创新,与社会机构合作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其实在现有市场上除了应急救护培训需求旺盛外,有很多社会组织、民间机构也在做救护培训方面的事情,深圳红会可以多找几家机构进行合作。但合作中还是要注意相关规章的建立、章程的立定,这对于深圳红会和合作企业都有好处。”邓国胜说。 “王振耀认为,行政性机关在做出某种决策后,应该配齐相应资质,配足人力、物力、财力,缺少任何一个元素都容易导致目标不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