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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会贤 今年10月份,宁波龚学明终于拿到了他梦寐以求的社会组织登记表,由他创始的蓝天下爱心工作室终于可以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了。 龚学明的蓝天下爱心工作室成立于2008年,他在宁波开始做爱心助学则更早,但是因为找不到业务主管部门,工作室成立4年以来一直都没能在宁波市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没有合法的身份,在开展活动时束手束脚,困难重重。龚学明也一直在尝试与民政部门沟通,直到今年10月份,他终于迎来了转机。 2012年10月10日,宁波市发布《关于公益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若干意见(试行)》,放开公益类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几乎是与宁波同时,温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意见》1+7系列文件,其中规定,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等社会组织申请成立登记时,对开办资金不作要求。 这意味着,在广东、北京、上海等地从2011年开始陆续放开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之后,浙江省也开始有切实行动。 直接登记的宁波样本 宁波市本次颁布的政策是直接针对公益类社会组织的,具体包括从事扶贫济困、救孤助残、助老扶弱、赈灾救援等业务为主的慈善类社会组织;无法明确业务主管单位或业务主管单位明确表示不承担业务主管职责,但社会服务发展需要的、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的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 宁波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崔秀朋在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益类社会组织在很多方面触及到原来政府部门没有涉及的问题,是政府职能的有效补充,而宁波市目前登记注册的公益类社会组织还为数不多,这也是今年出台这项政策的原因之一。今年上半年,宁波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对社区民间组织发展现状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除部分社区幼儿园及少数社区服务中心(占调查总数的14%)进行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外,其余均未经任何部门登记。 崔秀朋说,社会组织登记遇到的最大困难,是难以找到业务对口并愿意承担管理职责的业务主管单位,其次是3万元的注册资金、场地租赁等问题。宁波市民政部门多次邀请市内社会组织负责人座谈商讨,根据现实存在的问题出台了具体解决办法。符合直接登记范围和法定设立条件但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的公益类社会组织,民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可以同时作为该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业务指导单位。对注册资金、住所场地等条件一时无法达到法定要求条件的组织也适当给予变通。参与过民政部门座谈的蓝天下爱心工作室负责人龚学明,在政策推出后很快就接到了通知,登记程序正在进行中。 崔秀朋表示,一年的时间相当于社会组织的孵化期,一年之后,政府会视情况给予扶持。如宁波草根NGO满天星儿童成长服务中心,就是此前在宁波市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出的第一家正式登记的公益组织,也是海曙区第一家民营自闭症康复机构,获得了区政府在场地、资金等多方面的支持。 温州试行零注册资金登记 温州市此次开展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内容更为丰富。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对社会组织进行培育扶持、建设社会组织服务平台等方面都出台了十分具体的实施细则。 温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蔡建旺在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方面,原来承担归口管理职能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取消了原业务主管单位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年检的前置审查,着重突出了业务指导单位要在相关业务领域内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信息发布、政策引导、职能转移、资金扶持方面的职责。社会组织原则上需要有业务指导单位,对确实找不到业务指导单位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的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适当放宽限制。在注册资金方面,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成立登记时,开办资金可减至1万元,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和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申请登记的,对开办资金不作要求。也就是说,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可以零注册资金登记。 此外,蔡建旺表示,温州市还将启动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试点工作,已得到浙江省民政厅的“原则同意”,正在进行一些细节方面的准备和对接。 双重管理仍难突破 地方的社会组织登记改革让人鼓舞,但反观此前已经试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地区,效果尚有待观察。今年7月1日起,广东省内成立社会组织,除了特别规定和特殊领域,均可直接在民政部门登记,不用再找业务主管单位挂靠。而早在年初,北京市民政局也提出,将研究探索推动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向业务指导单位转变。然而在探索阶段,新的政策效果并不十分明晰,双重管理体制实际上没有真正突破,寻找挂靠单位依然是制约民间组织发展的主要问题。 以成立于1982年的北京汇天羽信息咨询中心为例,该机构是专门针对残疾人开展公益服务的NGO。创办人吴润玲在登记过程中多次碰壁。至今,汇天羽的名字还是在北京工商局的企业名录中,既不能享受免税等各类优惠政策,也因为企业的身份而难以获得政府购买服务的扶持资金。 目前,对于各市开展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浙江省民政部门暂无指导意见出台,但是已将“开展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试点,出台当地政策”作为2012年度对市一级的考核目标任务,省委书记赵洪祝也在浙江省民政大会上提出开展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在降低准入门槛后,如何有效监管成为另一个问题。温州市已着重构建综合监管机制,如财务审计监督、年度审查等,并开始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宁波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崔秀朋则表示,为保证政府扶持资金得到有效使用,会加强监督管理。 “在广东、北京、上海等地从2011年开始陆续放开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之后,浙江省也开始有切实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