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日前举办的首届中国(南京)公益事业发展论坛上,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基金会分会会长、华民慈善基金会理事长卢德之就家族基金会在中国的发展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他认为,中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迅猛,特别是以民营企业为代表的财富阶层逐渐发展壮大。而慈善被喻为财富的第三次分配,富人群体自愿把财富捐出来与社会共享,解决社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发展,实现社会的财富共享。民营企业家作为中国财富阶层的主要组成部分,将成为现代慈善发展的一个重点和亮点。未来十年,中国的家族基金会将有一个大的发展,甚至出现爆发式增长。在经济建设上,我们用30年时间走过了西方社会一百多年的路,经过10至30年的努力,我们的家族基金会也很有可能赶上甚至超过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家族基金会也将对我国的慈善事业和社会发展起到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 家族基金会是指基金会的资金来自某个家族(庭)的成员,或以某个家族(庭)的成员为主体,吸纳其他人参与;家族对该基金会的管理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至少有一个家族成员在基金会的决策层或管理层担任职务,但一般不从基金会领取薪酬。 家族基金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创办人要有崇高的财富观和优雅的生活观。我前些年提出了一个概念叫“资本精神”。在我看来,所谓崇高的财富观和优雅的生活观,就是要有资本精神,要有明确的社会理想和慈善理念。不仅如此,家族基金会的特征还包括业务领域相对固定;管理与服务专业化;基金能够保值增值、实现可持续发展;国际化的视野与服务;家族成员不同形式地参与到基金会里头来。同时,这样的基金会很多都具有对社会的开放性。 家族基金会起源于欧洲,它真正的兴起是在19世纪末期的美国,那时候,美国不少大的财团都成立了自己的家族基金会,甚至一个家族成立了多个家族基金会。现在特别有名的基金会大都在美国。从中国的情况来看,在古代我们也有家族基金会的雏形,但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族基金会。我们所理解的现代社会与家族基金会相关联的一些项目,比如说北京的协和医院、长沙的湘雅医院等等,是洛克菲勒基金会在中国率先资助的。这也是中国社会最早和家族基金会的接触。2004年我国修订了《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了一种新的基金会形式,叫做非公募基金会。在非公募基金会里,有很多具有家族基金会部分的特征或者说是雏形,包括曹德旺先生捐资成立的河仁慈善基金会,也包括华民慈善基金会。 家族慈善基金会凝聚了家族的道德力量,是家族发展的一个道德平台;能推动基金会行业向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引领社会创新,拯救社会病痛,推动社会改良与发展;要扶弱济贫,增进社会交流与互动,重塑社会价值和共识。 在当下,我国的家族基金会在发展中有两个障碍。一个是文化理念的障碍。中华民族有很好的道德传统,有很多的道德因子有利于我们发展慈善事业。但是,也有很多不利于慈善事业的道德因子,特别是不利于家族基金会发展的因素。比如说大家都说社会有“仇富”情绪,“仇富”是仇什么富呢?我认为主要是仇两种富。一种富是不正当的富;还有一种富,是富了以后去做不正当的事。我们的“仇富”主要是这两种,我用一个词叫“邪富”。真正勤劳勇敢致富的人,大众是认同的。但是,我们成立家族基金会就会遇到一个问题:到底做好还是不做好?成立基金会就会“露富”,老百姓有可能就“仇你”。第二个是制度障碍。这几年基金会发展得很快,我们已经取得了很多成果,特别是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推动到今天这个地步很不容易!但是也确实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说股捐,曹德旺捐的几十个亿,虽然最后政府批了,但也仅仅是个特例,政策在这个方面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华民慈善基金会在这个方面也遇到类似的问题,我相信有不少想做家族基金会的人也会有这样的顾虑。类似股权捐赠、物权捐赠都很难找到政策的支持,还有就是注册资金免税的问题也很难解决,这很不利于非公募基金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认为成立和发展家族基金会一定要有至高无上的大善精神。第一,慈善就是共享,是财富的第三次分配,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第二,慈善创造未来,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第三,慈善统一世界,慈善是人类文明的共同目标,统一世界不是靠武力,也不是靠经济,而是人类至高无上的慈善精神和至善文化。(张晓芳) 链接>>> 卢德之,湖南桃江人,哲学博士,世界生产力科学院院士,现任国家批准的中国大陆地区目前原始出资规模最大的非公募基金会——华民慈善基金会的理事长、中外企业诚信联盟副理事长、中国跨国公司促进会副理事长,兼任北京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工业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等教授和博士生导师。著有《交易伦理论》和《资本精神》。 近年来,卢德之博士辞去了所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和高管职务,全身心投入华民慈善基金会的建设与发展,力倡纯粹慈善是伟大企业家的必然归宿,致力于中国特色现代慈善事业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