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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丽波 作为经济社会的微观细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仅可以促进企业自身更加稳步健康地发展,同时也能为宏观经济注入更多的乐观因素,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和企业家正在社会责任方面做出更多努力。 近日,出席企业社会责任亚洲峰会2012年会的著名经济学家、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茅于轼对“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责任企业”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公益时报》:您怎样看待企业肩负的社会责任? 茅于轼:七八年以前,我头一次听到“企业社会责任”这个名词就非常感兴趣。这么多年下来,“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有很大的发展,它也是一个越来越大的国际性话题。 什么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我觉得我们首先要认识到所有的企业都要有公益性,就是都对社会做出贡献。因为在一个市场制度的安排下,企业是要赚钱的,它想赚钱,首先就要为社会或者是为老百姓做出贡献,赚钱的方法就是满足人的需要。 我们在社会上享受到的所有的服务,一部分是政府提供的,还有一大部分就是企业提供的。我们能有一个很好的生活,就是因为有这么多的企业在为大家服务。从这一点看,很明显,企业都有社会公益性。 如果企业赚很多钱,会捐款,会做环境保护活动,或者帮助有困难的人,我觉得是锦上添花。企业的本分是创造财富,只有那些经营得好、赚钱多的企业,有能力用自己的利润返给社会。 企业的社会责任,不言而喻要赚钱,不言而喻要守法,也需要讲道德。讲道德是有成本的,但是讲道德也是有收益的。我们要注意的一个现象,就是不良的企业花很大的钱搞公关,以慈善作为幌子欺骗老百姓。 企业行为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双赢。企业赚钱,并为社会创造财富。当然,企业不能为赚钱而损害环境。 《公益时报》:您如何看社会企业的概念? 茅于轼:我之前说了,企业都有社会的公益性。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一种企业叫做社会企业呢?因为这些企业不但有一般的公益性,还有一些特别的地方。有的对环境保护做出贡献,有的对弱势群体有所帮助,比如低收入者、残疾人或者妇女。我认为这些社会企业应该得到特别的帮助,国家和社会要帮助它们成长起来。 社会责任企业的特点是它不但提供产品,还要投资于社会责任。据我所知,在发达国家有很多投资,有专门投资社会企业的。在中国,这类投资还不够发达。其实有很多有钱的人,他愿意做一些对社会有益的事,但又不希望把自己的钱花掉,至少能够保本,最好还能赚一点。这样的钱应该把它收集起来,加以发展,应该吸引更多有钱人,把钱用到社会企业投资这方面去。 《公益时报》:您认为社会企业可以分红吗? 茅于轼:社会企业应不应该赚钱?赚了钱要不要分红?对这个问题,据我所知有很大的争论。我的看法是:首先,既然是企业,一定是通过提供产品或者服务赚钱的,一定是双赢的。第二,为什么要有社会企业呢?因为这种企业对社会有好处,我们希望更多的人都参与进来。所以我认为可以分红,因为分红能够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公益性的企业,即社会企业中来。不但参与了而且还赚钱,这样可以可持续地发展下去。 《公益时报》:您怎样评价中国企业家群体对社会责任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参与? 茅于轼:中国的企业是从无到有的,改革开放以前没有企业,只有机关、工厂。有了企业就有了企业家,他们能赚钱,而且把事也做成了。二三十年下来,确实有很多很成功的企业家,赚了很多的钱。但是中国企业家跟美国企业家有所不同,他们赚钱有很多压力。 我写过一篇文章,叫“为富人说话,为穷人做事”。企业家赚钱有他的道理。有些企业家做社会责任方面的事业,有点儿迫于舆论,说我有原罪,我就赎点儿罪。另一方面,很多企业家害怕露富,比如说汶川地震捐款,有的企业不希望写名字。再比如我所在的天则经济研究所,是一个非营利机构,没有财源,就靠捐款。但是很多企业家捐款时要求不要说他的名字,也不要说他的企业。这说明他们有顾虑,这是中国社会妨碍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企业发展的一个原因。 另外一个现实是,在发达国家,做社会公益是一个很专业的事。所以,有很多NGO帮助企业做这些事。企业要做自己的业务,不可能专门做社会公益,所以企业往往是出钱让NGO来做,这个做法是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但是中国的情况是,NGO成长很困难,这就造成企业做社会责任时遇到各种障碍。 我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让企业家赚钱,理直气壮地赚钱,我们的社会要保护企业家。同时,政府要帮助NGO成长,让他们来帮助政府、帮助企业来做社会公益,这是非常关键的。 《公益时报》:您认为公益创新的推动力量来自哪里? 茅于轼:公益创新在中国还是比较新的概念,有很多机会需要大家探索。 首先,谁去做公益创新?应该由机构而不是单个的人来做,单个人很难做。这个机构是什么机构?公益创新应该由NGO来做,它不是消费者、不是企业,也不是政府,而是非政府、非营利的机构,由这些机构来讨论,有什么事情政府没做到的,它们可以帮着做、如何做。社会需要就是公益创新,这个空间非常大,可以做很多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