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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美墨西哥,行动者们将从美国进口的两吨转基因大米倾倒在墨西哥城健康部长办公室门口,要求政府终止受基因污染的大米进口 普通大米与黄金大米的差别,肉眼可辨 这场由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引发的社会争议还在持续之中,除了让我们关注的“黄金大米”疑团之外,更能引发我们思考的是,一股民间力量主导的社会实践,正在成为未来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影响和推动着公众更加有序的参与社会事务。 日前,一篇作者中署有三名中方科研人员名字的论文在《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上发表。这项由美国塔夫茨大学科研机构领导并获得美国卫生院和美国农业部资金支持的研究最终得以完成。论文中称,研究所用材料——黄金大米和菠菜都是在美国生产、处理和蒸煮,然后冷藏运至中国试验所在地加热后供小学生食用。 随后,该项目被国际组织“绿色和平”强烈谴责有违科学伦理道德,核心作为在发展中国家一个非常严重健康问题(维生素A缺乏)的部分解决方案而进行的可行性试验,试验中涉及的黄金大米是转基因物种,而实验对象牵涉到中国湖南一所小学的24名孩子。绿色和平组织呼吁中国政府审核该研究的合法性,并对受到影响的儿童提供医疗和法律援助。 此事将各界争论十几年的“转基因食品”问题再一次推上热门话题首位,也将湖南衡阳相关机构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大家关注的焦点,也不仅仅是食品安全、转基因食品影响等问题。 舆论的谴责声中,湖南当事方矢口否认,而论文署名者的单位中国疾控中心等相关机构态度模糊。事件急速搅动着相关的科研、医疗、人文、法律等多个领域,关于“黄金大米”的报道铺天盖地而来:“部分家长称对实验并不知情”,“湖南农业厅称从未批准转基因大米试验”,“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承认为转基因大米试验提供伦理审批”,“中方研究员称并未参与美方实验”。 究竟谁在说谎?黄金大米究竟是什么米?转基因食品影响到底是什么?食品以真人做试验是否合理?食品真人试验究竟应该如何进行流程确认? “黄金大米”中国试验? 8月1日,《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刊载《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的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论文,文章由七位作者共同完成,其中有三位中方科研人员。论文第一作者(试验项目主导者)为美国塔夫茨(Thift)大学汤光文(音译)博士,中国湖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控中心”)毒理科博士胡余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荫士安、浙江医学科学院研究员王茵分列该篇论文作者2-4位。 论文中所提及的黄金大米实则是一种转基因物种,这种大米在中国湖南衡阳市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进行了真人试验。 8月30日,全球性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在互联网上发现这篇论文,随即指出黄金大米属转基因物种目前还未被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府批准允许用于人体试验,并称“早在2008年7月4日,绿色和平就向中国农业部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反映过这一问题。同年7月24日农业部对此事做出过调查回应,称原定由美方提供的试验材料目前没有进口,临床试验也未开展。浙江省农业厅已要求浙江医学科学院立即停止该项试验计划”。 一个本已叫停的试验项目为何在会在4年后的今天出现在论文中,并称试验研究最终已完成?绿色和平组织认为用中国儿童作为转基因大米的试验对象是极其不负责的行为,呼吁中国政府审核该研究的合法性并对受到影响的儿童提供医疗和法律援助。 9月3日下午,《公益时报》记者在绿色和平北京办公室见到了该组织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方立峰,他对记者表示,“转基因大米(黄金大米)是通过在原普通大米的植物体内再植入一个新的基因,该基因通过培育能够形成胡萝卜素。学界对这种转基因大米认识还很浅,要做人体试验必须得到试验国政府同意,遵循医学伦理最高标准,严格按照科学程序实施。但目前全球没有任何政府批准同意转基因大米人体试验,论文中称在中国湖南一所小学的人体试验明显就是违法和反伦理,并称从目前掌握信息推断这所被试验学校为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 论文既出 多方自证清白 在媒体和公众的质疑下,论文及试验所涉及的人员、机构纷纷发表声明各自表态。 9月2日美国塔夫茨大学健康科学中心公共关系助理主任安德莉亚·格罗斯曼对媒体发来邮件声明,称“这项研究聚焦一小组健康的中国儿童,年龄在6至8岁。中国儿童血液中维生素A含量低是普遍现象。试验前征得了所有儿童家长的同意。所有参与试验的儿童都接受了一定形式的维生素A,但并未说明试验的儿童是否吃了黄金大米”。 作为发表于美方杂志上论文中三名中方作者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均否认与此篇论文有关。论文第二作者湖南疾控中心毒理科主任胡余明表示不认识第一作者汤广文;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荫士安发表声明称与该篇论文无关;论文第三作者浙江医学科学院研究员王茵表示自己从未收到过美方论文署名通知,也从未签字同意发表的意见。 9月1日,湖南衡阳市政府在其官网上发表声明,称2008年确实有一次试验,但并不是黄金大米转基因试验。 9月6日,中国疾控中心在其官网上发表声明,称“2008年中心营养所研究员荫士安(美方论文署名第三作者)并没有参与黄金大米试验,而是自身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试验”。 9月7日,浙江医学科学院在其官网上发表声明,称“之前与美方黄金大米试验项目有过合作,并为其提供伦理审批。早在2004年试验就在浙江省仙居县实施过,但当时并未使用黄金大米,湖南这次试验可以看作是浙江试验的延续”。 校长表态学生没吃黄金大米 时任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校长贺仲秋在接受《公益时报》记者专访时明确表示:“2008年5月底至6月底他所在学校学生确实进行过营养试验,当时就是中国疾控中心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内专家来进行试验,实验过程中没有使用黄金大米。” 有媒体报道,部分家长在试验之前并不知情,记者就此问题向校长询问。“当时这个试验是中国疾控中心主导,衡南县政府都非常重视,为了这个试验顺利开展,县里面还专门召开会议、举行启动仪式,县长、宣传部长都有参加,学校也先后召开过三次家长会,第一次由课题组宣传试验准备情况,第二次签定双方协议书,第三次活动结束课题组讲解试验情况,家长肯定知道也比较满意。” “试验中有使用黄金大米吗?”记者继续问。 “肯定没有,这个我敢保证。当时吃的食物都是经过我们严格检查的,黄金大米是金黄色,明显区别于普通大米,这个明眼人一看就会明白。”贺仲秋肯定地说。 他还对记者表示:“试验完毕后家长都很高兴,参与试验70多个孩子试验结束后测量相关指标发现,参加试验孩子比没有参加试验孩子长高近1cm,体重也增加近1kg。” 记者提出能否看一下相关试验数据记载时,他说:“这当时都是由课题组人员记录在案的,最后集中统一收走存档,学校并未留存。” 此试验不是彼试验? 论文中的三位中方署名作者也成了各方媒体追访的对象。 美方论文中第三作者是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荫士安,他在接收采访时对媒体表示,“2008年在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进行过一次试验,但这是2006.1—2008.12(试验期)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效率研究》课题,涉及稳定同位素标记的菠菜中类胡萝卜素转化效率研究。试验材料为菠菜没有转基因大米,参与单位有湖南省疾控中心、衡南县疾控中心和浙江医院科学院王茵研究员。”目前该研究课题已经结束,形成论文已发表于2007年《卫生研究》刊物中。论文题目为《学龄儿童体内植物源性胡萝卜素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由荫士安和王茵联合署名。 虽然荫士安曾发声明表示与美国论文中署名无关,但荫士安又称帮助该篇论文中完成了部分细节。 “当时由于美方试验与本人申请中方科研课题在试验中都要运用到同一试验标本(菠菜),所以将美、中双方试验中的相同环节合并进行,即利用同一试验标本对同一试验对象进行试验。美方试验中三种试验物质,菠菜、胡萝卜素胶囊、黄金大米,其中黄金大米并未见到,但实验结果得到了美国塔夫茨大学支持。”荫士安对媒体表示。 美方论文中第二作者湖南省疾控中心毒理科胡余明博士也称当时荫士安、王茵在湖南试验项目他是知道的。他对媒体表示,“试验分三组进行,学校分别供应早餐和中餐,早餐为米粉,中餐为荤、素、汤各一份,采购材料均来自当地。” 黄金大米猛于虎? 武汉大学免疫学博士赵静岚在接受《公益时报》记者专访时认为,如果在中国湖南人体科学试验中运用黄金大米,在未告知试验对象前提下显然是有违《赫尔辛基宣言》、是不能被接受的。 “在科学界要进行任何人体试验都必须遵守《赫尔辛基宣言》。该宣言制定了涉及人体对象医学研究的道德原则,包括以人作为受试对象的生物医学研究的伦理原则和限制条件,是在一切应用人体试验中都要遵循的最高标准。”赵静岚说。她认为:“转基因大米目前还有很多不确定性,没有人知道这个新物种的显性会在什么时候表现出来,有可能需要两代人,现在科学界认识都是初期,所以首先就拿人体来试验是很不合适的。”至于贺仲秋校长称,参与试验对象并未曾长高近1cm、体重增加近1kg说法,赵博士认为这个主要是看体内钙离子转化量而定,高度、体重增加近1cm、1kg有是有可能的。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6日做客科学网访谈时认为,“试验中的‘黄金大米’,不是药品,也不是普通食品,应属保健食品范畴,可定为‘强化食品’,其与普通大米的化学成分基本相同,只是β-胡萝卜素含量稍高,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不会引起化学性中毒、急性中毒或慢性蓄积性中毒。转基因大米是否安全,需进一步研究。但在这一试验中,受试儿童摄入量为普通大米的食入量,食入周期为35日,非长期大剂量食入,达不到中毒量,不会发生急性中毒、慢性蓄积性中毒。” 绿色和平组织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方立锋对《公益时报》记者表示,“中国孩子体内维生素A含量并不缺乏。通过转基因物种黄金大米来改善体内维生素A并不是一个好方法,要实现体内维生素A转化,还是应该通过多食(吃不同种类食物)来解决,膳食营养搭配应该均匀适宜。绿色和平将致力为环境保护坚守道德底线。” 另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之规定,“中外合作、合资或者外方独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应当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相关链接 什么是黄金大米? 黄金大米,又名“金色大米”,是一种转基因大米,由美国先正达公司研发。其不同于正常大米的主要功能为帮助人体增加维生素A吸收。因为色泽发黄,该大米品种被称为“黄金大米”。第一代“黄金大米”2000年问世,使用了来自黄水仙的基因,其中胡萝卜素含量为每克大米约含1.6毫克。第二代“黄金大米”于2005年问世,使用玉米中的对应基因而培育出来,胡萝卜素的含量是第一代“黄金大米”的23倍,达到37毫克。 黄金大米作为转基因食品,其对人类的影响一直没有定论。 维生素A缺乏会导致什么? 维生素A缺乏(简称VAD)是一种慢性疾病,症状轻的会导致眼部干燥,症状严重会导致失明甚至死亡。VAD是一种全球性的问题,根据WHO的调查,全球目前已有78个国家被确认有维生素A缺乏的公共卫生问题,全球约有四分之一的学龄儿童(1.27亿)存在维生素A缺乏的问题,每年全球有超过25万少年儿童为此失明。2002年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结果表明:维生素A、铁等微量营养素缺乏是我国城乡居民普遍存在的问题。3-12岁儿童维生素A缺乏率为9.3%,其中城市为3.0%,农村为11.2%;在西南等贫困地区,其比率高达50%。 石嫣: 选择权应该交给 消费者 ■ 本报记者 闫冰 营养成分并无天壤之别 吃的食物搭配合理,才是最重要的。不论是转基因食品还是有机食品,现在还没有权威的研究定论来验证它的营养成分问题。 转基因食品的概念被争论了好多年,可是这些新出现的产品比普通作物究竟好还是不好、长期食用会有多大的影响,目前没有定论。因为实验要保证其他条件完全一样,来控制某一个变量,但是农业生产这么多变量,是没有办法来保证完全一致的。转基因食品直接对于人体的危害是现在争议比较大的地方,也有很多人做小白鼠的实验,但是通过动物实验不能实现长期观察,人体和动物也有区别。 很多消费者会盲目相信一些营养品、相信新概念,但是我们吃下去的东西一定要经过长时间的检验。像我们吃的常见水果蔬菜主食等,可能比营养品更加科学,已经是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来检验,几百年、几千年一直在吃,经过验证是没有问题的。 消费者重在自主选择权 在美国,转基因食品是有很多的。但是有一些转基因食品的标签化没有立法通过,就是说转基因食品并没有标明它是转基因的。所以,美国有机食品发展比较快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相关法律规定有机农业是不允许使用转基因品种的,所以消费者只能通过这个方面来辨别食品是否为转基因,他们也更愿意购买有机食品。 个人认为,“黄金大米”实验的核心问题,不是这个实验本身的问题,而是在这个实验之前,信息有没有公开透明。比如要做某个实验,那么被实验的群体是不是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同时他对这件事情的过程、可能产生的影响等,这一系列认知有没有尽量全面。 如果真的有“黄金大米”实验,它本身是在一个相对隐蔽的条件下进行的,这些孩子和家长并不知情,那这件事就有很大问题。 另外,公众判断这件事儿的合理性只能从道德伦理来讲,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制度来评判。这种研究和商业化进展远远快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进展的完善。 包括我们当下很多食品安全问题,不应是每次“出现问题、媒体报道、权威部门给出结论”这种模式。而应该是在之前,就要告诉给消费者这种食品存在哪些安全隐患。 比如说一种茶叶,它有20多种残留,这个残留度有可能隐含的风险是什么等问题。在消费者购买之前,尽量把信息公开给消费者,不论是平常食品、有机食品还是转基因食品,让消费者自己去做一个判断,有自主选择权。 这才是可以解决问题的一个方法。 有机食品是小众的青睐 与转基因食品一直以来饱受争议不同,有机食品在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的当下,得到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信任。然而大家的信任,并不一定源自了解。 有机农业最主要是一套生产规范和生产理念,不使用农药化肥,但是它的技术进步可以体现在其他方面。比如灌溉,可以不使用漫灌而是喷灌或者滴灌;比如过去直接施用大粪,而现在有比较好的腐熟有机肥、微生物发酵有机肥代替;不用农药也不等于把瓜果蔬菜晾在那里等着虫子吃,可以用防虫网、防虫灯、轮作这样的物理方法。 而大家现在购买有机食品的主要驱动,除了生产过程中不施用农药化肥、食用时候更安全外,另一个是口感更好,这也是两个最根本的需求。 但是有机农业最开始出现的背景,不完全是这两个考虑,而是有机农业对周围环境多样性的保护和对生产它的农民的保护。农药化肥最直接、危害最严重的应该是农民和土地。购买有机农产品的消费者,也不光是为了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