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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有专业的筹资机构和筹资人,用专业的方式方法筹款,提取一定佣金。费用会公开,捐赠人知情并接受。 现阶段在国内,这种方式接受起来可能还比较有难度,但也有可能有人愿意捐。 筹资成本,除了广告支出、人员成本,还包括一些支持费用,虽目前在财务上没有划分得完全清楚,但都会纳入行政成本中。 对于管理费用,捐赠人接受度越来越高。做公益有成本,目前,公众也正在建立“公益成本意识”。 有些机构能够募集到定向的行政成本,所以会有一些机构或者项目打出“零管理费”的口号。但这样不利于公众“公益成本意识”的培养,时间久了那些募集不到专项行政成本的机构可能就很难生存。这其实对整体行业发展是不利的。 就筹款而言,从国际经验看,有一定成本是合理的。但具体的操作过程,就施乐会的筹款方式而言,是不是筹款之前有公告?捐款人是不是知道你的支付方式?如果事前有公告,捐赠人依然愿意捐款,我认为就问题不大。只要是公开的、透明的,建立起一种“捐赠契约”,如果捐赠人接受你的方式,并选择了捐款,那双方的协议就完成了。 不管是否是职业筹资人,程序的公告,信息的公开、透明都是必须的。如果捐赠的时候没有告知,而是捐赠之后替捐赠人做出决策,拿出一部分善款用于支付筹资人费用,不论是叫奖励还是叫提成,这种做法本身都是有问题的。 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做法是,项目成本费用的公示是和项目筹款信息在一起的,这样公众就很容易知道善款是怎么花的,也清楚其中有一部分是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