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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会代表机构(2011)年度工作报告已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现予摘要公布。 一、基金会基本信息
二、代表机构基本信息
三、公益活动情况 1.公益支出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2.公益项目情况 一、主要工作汇报: (一)、1月15日,“河北大学—中华爱心专项教育基金”捐赠仪式在河北大学举行。中华爱心基金会秘书长,基金会监事局主席,基金会海外部主任,“河北大学—中华爱心专项教育基金”捐助者加拿大华人李正先生,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捐赠仪式。该基金每年捐赠5万元人民币,用于资助学校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的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二)、由中央统战部台湾会馆和中华爱心基金会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两岸四地各民族公益慈善论坛暨首届老龄事业与公益交流发展高端峰会”,于12月21日在广州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厉无畏等领导参加。连战先生、吴伯雄先生、江丙坤先生、刘兆玄先生发来亲笔贺信。论坛得到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台湾工商建设研究会、台湾海峡两岸文化经贸保障促进会、中国台商发展促进会、香港慈济功德基金会、台湾慈惠堂等著名社会公益组织及企业的大力支持。数十家媒体参加了论坛并进行跟踪报道。 (三)、6月6日为配合“爱眼日”活动的主题 “关爱低视力患者 提高康复质量”,为普及低视力防治康复知识,提高低视力患者生活质量和康复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眼健康,在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中华爱心基金会北京代表处的大力支持下,由全国支学助教工程办公室“光明未来”爱心公益活动组委会主办,美国博视顿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承办的“光明未来 走进校园”爱心公益活动启动仪式在北京新闻大厦举行。 (四)、9月28日,由中华爱心基金会、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北京同仁医院、国家人类基因组北方研究中心功能实验室、北京眼科学院,联合发起的设立视网膜色素变性疾病专项基金座谈会,在北京内蒙古大厦举行。中外专家一致认为:在中国患视网膜病人约40万人,让这些群体重见光明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善举。面对这一世界疑难病症,由社会公益机构联合中外眼科专家,引进世界眼科高新技术,为病患复明点燃了希望。目前,该基金正在积极筹备,研讨更加科学有效的方式建立“重见光明之家”,实实在在利用世界先进技术为失明群体搭建起一个全新的服务平台。 (五)、下半年,中华爱心基金会北京代表处与福建省宁化县医院展开合作,设立首家“爱心医院”——中华爱心基金会宁化爱心医院。其公益职能包括:医疗救助、保健宣传、老年事业和护工培训工作等。 (六)、中华爱心基金会针对农民工子女这一特殊社会群体,拟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向城市农民工子女赠书大型公益活动,通过在农民工子女群体中开展各种各样的读书活动,希望他们能够博览群书开拓视野、励志图强,用知识改变自己的命运,成长为比他们父辈更强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革命事业的接班人。 12月,北京代表处向河北张家口市宣化区农民工子弟学校东升路小学、新兴街小学捐献了两所“爱心图书室”,配备了10万总价的新图书。 (七)1月25号捐助成都军校藏族班全体藏族学员价值23623元的图书及学习用具。 (八)上半年工作人员往返北京太原十几次,与当地民政部门协商筹备爱心养老院项目。 二、我们的工作得到了民政部有关部门的认可 由国家民政部主办的中国公益慈善网上发布,全国性公益慈善组织透明指数前20名中,北京代表处名列第17名;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中国慈善透明报告(2011)》中发布,2011年中国1000家慈善组织排行榜中,北京代表处被评为四星级,名列第26名。 四、财务审计报告 中华爱心基金会(香港)北京代表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代表处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审计机构:北京神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计日期:2012-03-22 五、登记管理机关意见: 合格 民政部 2012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