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8月1日,2012年太原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正式启动。凡2009年底以前在太原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未曾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均可申请。 此次评估主要针对2009年底以前在太原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未曾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有五种情况不予评估,包括:没有参加过2011年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2010年度年检不合格的、被登记管理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罚过的、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或登记管理机关认为不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此次,社会团体的评估内容从依法办会、规范运作、能力建设、发挥作用、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内容从基础条件、组织建设、业务活动与诚信建设、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社会组织评估结果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5A、4A、3A、2A、1A。评估结果有效期为5年。 (据《山西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