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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期间,深圳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提出了《关于加强深圳市社会组织建设的建议案》。深圳市民政局在答复该提案时表示,除了多管齐下扶持深圳市社会组织发展外,还将着重加强社会组织自律。 首先,该局将会同财委、纪委等部门制定社会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完善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制度,建立社会组织查处退出制度,为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和活动提供依据。其次是规范社会组织的非营利行为和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初步建立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平台,对群众关注度高的基金会实行全面信息披露。社会组织的重大活动情况、资产财务状况、接受使用捐赠资助情况、收费项目及标准等通过多种形式实行公开,接受监督。此外,还将建立社会组织诚信数据库和从业人员诚信数据库,并纳入全市的诚信系统,监督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依照法律和章程规定开展活动,诚信记录作为社会组织和从业人员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据《深圳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