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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理论研 形成切实可行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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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2年07月17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2012年民政论坛开幕,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强调——
加强理论研 形成切实可行新举措

    ■ 本报记者 张雪弢

    7月12日,2012年民政论坛在广东省深圳市开幕。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主持开幕式。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出席开幕式并宣读2012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获奖论文名单。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孙绍骋出席开幕式。

    李立国在致辞中指出,推进新形势下的民政理论研究工作要始终坚持为决策服务、努力破解重大课题、切实抓好成果转化、继续扩大社会参与,为完成好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

    李立国表示,近年来,通过民政论坛这个平台,民政系统重视和加强调查研究的良好风气日渐浓厚,社会各界参与民政理论研究的热情愈趋高涨。民政理论研究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研究水平持续提高,成果质量不断提升,在民政理论创新、思路创新和政策创制方面,已产生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李立国强调,贯彻落实好第十三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对各级民政部门科学决策、有效施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加强理论研究形成切实可行的新举措。希望各级民政部门进一步把理论研究作为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也希望有关专家学者和机构,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民政工作,共同研究破解民政事业发展的实践问题和理论课题,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就如何在新形势下推进民政理论研究工作,李立国提出四点要求。

    第一,始终坚持为决策服务。民政理论研究要紧紧围绕决策咨询开展,服务好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大局。要认真分析影响民政工作发展的新问题、新趋势、新动向,深入分析新形势下民政工作面临的新要求、新任务,探索民政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和在其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新途径、新方式。要提高研究问题的针对性,提高研究方法的科学性,提高研究成果的有效性,真正使民政理论研究工作对决策有贡献、有价值。

    第二,努力破解重大课题。当前,民政工作面临许多课题亟待深入研究和破解。不少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重大课题迫切需要重点攻关。深入研究这些课题,产生科学的理论成果,形成相应的政策创制结果,能使民政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能,能够有力地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第三,切实抓好成果转化。要继续按照满足群众期待、满足发展需要和解决问题的要求,在形成有分量成果的基础上,加大成果应用的力度,促进成果向工作措施和制度安排转化,真正把理论研究成果体现到决策中,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上,发挥理论成果的应用价值。

    第四,继续扩大社会参与。民政理论研究工作,是民政系统的责任,也需要相关部门、机构和专家学者广泛参与。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把更多有识之士吸引到民政理论研究工作中来,与社会人才和智力相结合,争取获得更多高质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据介绍,今年民政部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12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后,共收到民政系统、社会各界报送论文914篇。共评出获奖论文101篇,其中,一等奖15篇,二等奖30篇,三等奖35篇,优秀奖21篇。

    地方声音

    7月12日,2012年民政论坛在广东省深圳市开幕。论坛分为实务研讨和理论研讨两个阶段。与会专家学者及部分获奖代表围绕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这一主题展开交流研讨。

    推动首都适度

    普惠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北京市民政局局长吴世民在2012年民政论坛上指出,推动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是当前首都社会建设的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北京构建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体系的总体目标是:逐步建立起面向全体市民、各类津贴项目齐全、社会服务体系健全、组织网络化基本形成、与首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福利体系框架。进一步提高福利水平标准,进一步增加福利项目,逐步扩大福利覆盖人群。

    构建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体系的总体框架:一是要提高以现金给付形式为特征的居民收入福利,继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制度、建立福利津贴制度、考虑建立工作退税制度。二是完善以提供社会服务为特征的各类服务福利,包括特殊群体服务和社区服务。

    广西慈善事业

    发展利弊分析

    在本次民政论坛上,广西民政厅副巡视员冼定同分析了广西慈善事业发展现状,指出目前广西的慈善捐助网络已经逐步建立,慈善募捐能力不断提高,慈善救助效果明显,慈善氛围初步形成。

    其中,有利因素包括: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济后盾稳步增强;慈善事业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建立,2011年民政部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为贯彻落实民政部文件精神,广西制定了相关实施意见,计划在“十二五”期间,“争取各市、县、区全部建立慈善机构,乡镇(街道)、社区建立慈善工作服务站点,每个县(区)有一个以上的经常性捐助站点和慈善超市;建立慈善事业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各类慈善公益服务活动,力争到规划期末,使全区慈善捐款达到GDP的1‰”。慈善组织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目前,公益慈善组织不再必须挂靠业务主管单位,可以直接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慈善组织的发展带来诸多便利。

    不利因素则包括:慈善募集的水平较低,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数量大,慈善组织数量偏少,慈善机构社会公信力不足,慈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等。

    济南阳光民生救助体系

    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济南市委、市政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进程中,把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探索出一套社会救助工作的新模式。在本次民政论坛上,济南市民政局副局长杜红波就这一新模式的实践与思考跟与会人员进行了分享。

    2008年至2009年,济南市在历城区试点创建“阳光民生救助”模式。2010年,阳光民生救助建设在全市推广。2011年,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列入济南市“十二五”规划。截至目前,济南所有县(市)区和高新区全部建成阳光民生救助服务中心,141个乡镇(街道)建成服务站,3457个村(社区)建成服务点。

    从济南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的实践来看,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已经不是单纯的民政工作,而是一场发轫于民政,以社会管理创新为依托,整合经济、政治、社会和民生的各个层面,涉及思想观念、权力协调、运行机制的制度创新。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始终将社会救助暖心工程与困难群众生活融为一体,将制度创新与理性实践有机结合,对民生福祉的改善提升,对政府管理效能的改革提高,产生了重要影响,对我国救助工作的社会管理创新具有有益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