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3年,中国遭受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灾害,引起全社会甚至全世界的高度关注。这场灾害就是人们“谈之色变,避而远之”的非典型性肺炎,即SARS,俗称“非典”。SARS给中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同时,从另一角度来看,这场考验全国人民的灾难,也客观地推动了中国慈善事业制度化的进程。 2003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对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向防治非典事业捐赠的现金和实物,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此举极大激发了民间捐助热情,最终,非典捐赠善款接近40亿元。 非典后,中国提出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和谐社会等等带有很强价值取向的社会发展目标,而这些目标正是中国慈善开始成长的佐证。 而在“非典”背后,现代基金会在中国开始萌芽。 基金会的前身是慈善信托。现代基金会与传统的慈善信托基金的最大不同在于它具有法人治理结构。现代基金会使慈善机构不再依托信托形式,成为公司化的法人实体,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 现代基金会使传统法律意义上的古典慈善步入了新时期的科学慈善。这种模式即是卡耐基的公益理念的第三种模式:由财富的主人在生前就作出安排,用于造福社会公众的事业。卡耐基、福特、洛克菲勒都做了第三种选择,成立了规模巨大的慈善基金会以“即时行善”,比尔·盖茨也是这种观点的忠实执行者。 相对于欧美国家几百年发展历程的慈善事业来说,中国现代慈善正处于萌芽后期或者说是成长前期。美国的NGO组织数量,包括做公益、慈善、其他互助工作的NGO,平均每万人中就有50多个,法国为110多个,中国则只有两个。中国真正的民间自治的NGO少,基金会更少。 中国的基金会兼具国外公共筹款机构和运作型基金会的特点,集筹募资金、运营增值和开展公益活动三项功能于一身。自行运作公益项目是中国基金会的一大特色,是其生存和发展最重要的方面。不过,改变正在发生。现代基金会的管理尝试带来惊喜。 2003年,中国扶贫基金会采用矩阵式的管理结构,以品牌项目为筹资核心,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取得了突出成效。全年实现收入10056.7万元,比2002年增加45.8%,其中筹集项目资金和物资9220.3万元,比上年增加44.9%;全年总支出为10340.3万元,比上年增加97.9%,其中项目支出为10071.2万元,比上年增加131.5%。值得一提的是,在各项收入和项目投资均大幅增加的同时,基本支出却大大减少。这充分说明基金会的筹资能力和管理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 据分析,当时中国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共计23万家,但这些并不完全是真正意义上的NGO。彼时中国正处于转型期,NGO受到了来自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影响,造成NGO发展的畸形状态:他们跟政府的联系很密切,是政府的附属机构,非政府性表现得不充分;真正动员志愿者的能力很有限,志愿性表现得不充分;受政府和企业的影响比较大,自治性也不充分。 但无论如何,中国现代基金会在2003年已经开始起步发展。 事件:SARS催生“非常法规” 在SARS肆虐的非常时期,从媒体公布的捐赠名单上可以看出,那些大名鼎鼎的富豪的名字集体缺席。一家媒体发表《感受非典募捐》的文章说:“捐助始终难如人意。特别是抗击非典初期,中国富人阶层几乎是集体失语。” 在公众的质疑声中,“中国富人阶层面对SARS肆虐集体失语”这一现象后来出现转机,这源于一项“非常法规”的出台。 2003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对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向防治非典事业捐赠的现金和实物,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4月29日,北京地税局即通知,抗非典捐赠在缴纳所得税时全额扣除。 “这是我国首次做出针对突发性、特殊性公共卫生事件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时任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邹铭说,此次政策的出台对提高社会力量捐助积极性的作用显而易见,同时,大大地促进了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而在这次突发性SARS公共卫生事件之前,包括1998年的抗洪捐赠在内的所有捐赠活动中,我国政府都没有如此彻底的税收优惠政策。 最终,非典捐赠善款接近40亿元。(张雪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