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广州市民政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广州市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共财政基本支持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并征求市民意见。《办法》表示,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一次性资助和以奖代补,一次性资助额度最高达到20万元,以奖代补的申请条件有所放宽。 记者通过比较发现,与2011年的资助方案相比,《办法》对民办社工机构的申请条件有更严格的要求,其中新增的一条要求是:机构从业人员要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为主体,并按照6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配备1名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员的比例配备专、兼职的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员。 《办法》表示,资助包括一次性资助与以奖代补两种。在一次性资助方面,机构可以根据社工数量的不同,申请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而在以奖代补方面,机构可以根据服务项目的评估效果申请不高于该项目经费支出30%的奖励。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的资助方案表示以奖代补项目单位三年内只享受一次,但《办法》将这条限制去除。(据《新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