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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慈善会否认“强捐”
聚焦校车条例后的儿童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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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2年05月22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高级职称捐1700元,中级职称1300元,其他人员900元?
攀枝花市慈善会否认“强捐”
陈江宏

    网上流传的据称是捐款通知文件的图片中,确有“捐赠1个月基本工资”的要求,攀枝花慈善会回应系伪造

    捐出900元,对于生活在攀枝花这样一个二线城市、从事环境监察工作的31岁男子罗斌(化名)来说,负担又增加了一重。这个月他除了负担家里柴、米、油、盐和孩子上学费用外,还需要积极“响应”当地政府号召,缴纳一笔900元的善款用于帮扶当地困难群众生活。

    “我是攀枝花市东区工商所办公室科员,本月基本工资在下发时就直接被扣除了900元,工商局肯定属于公务员嘛!”攀枝花市东区工商所一位科员向记者表示。

    “本月工资是全额发放到我手上的,但后来我去填表签字捐了,表上有我们全校老师的名字和基本工资基数,你只要对应上面数额捐就好,我捐了900元。”攀枝花市一所学校的教师说。

    “听说过捐款的事,政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都捐了,但是我们攀钢是企业,企业还没有开始捐款。”攀枝花钢铁集团员工告诉记者。

    原本出发点很好的爱心募款,却在后期执行上走了样,被众多网友称为“摊派”并赋予一层“强捐”色彩。

    《公益时报》记者采访发现,在攀枝花市有少部分单位确实存在“被捐款”现象。

    网帖曝“攀枝花市强行捐款”

    2012年5月8日,由攀枝花市慈善会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上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开展“在同一片蓝天下”慈善关爱捐资助困活动,目的是募集专项慈善资金帮助特殊困难群众克服困难,增强生活信心。攀枝花市慈善会是在该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并由其主管的具有公募身份的社会组织。

    5月9日,攀枝花市最火最热的门户网站“gogo攀枝花”曝出一则“攀枝花市强行捐款”帖子,引起众多网友围观、评论、转载。帖子称,“攀枝花市强迫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捐出一个月基本工资,捐款将与年底考核绩效挂钩”,甚至还有具体描述:“东区的所有教师都要求按职称等级进行‘自愿’捐款,高级职称1700元,中级职称1300元,其他人员900元”。有网友发帖提问:“四川省攀枝花市强迫公务员和教师捐一个月基本工资,这种强制捐款行为违法吗?”

    随后,网帖上又现本次捐款活动“通知方案”的影印图片。这份“方案”称,“由人社局、财政局负责核定各单位公务员和全额拨款事业人员,按原则捐赠1个月基本工资标准,核定到每个单位,每个单位按核定标准只能多捐,原则上不能少于核定的标准”,“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各单位党委负责,积极组织市级部门捐款,按人社局和财政局核定的标准,完成捐款任务”。

    记者登录发帖的“gogo攀枝花”网站查询相关帖子,发现该网站已经处于关闭状态,页面显示“gogo攀枝花网即日起进行数据整理升级,暂停访问”,落款为5月10日。记者根据网站下方的联系方式拨通了该网工作人员电话,询问为何“强捐”帖子出现一天后,网站就停止访问?对方称,“此次关停是网站内部数据升级,跟之前网帖事件无关”。

    官方否认“强捐”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攀枝花市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员,对方表示自身有过捐款或听说过要捐款,并对这样的捐款方式感到无奈。

    “大家都捐了,你不捐这样好像不好,反正大家都扣了钱,我能说什么?”该市环境监察局的一位职工说。

    “领导之前在会上都作过动员,捐款与年底绩效挂钩的,大家都在同一个单位都捐,你不捐?”该市一位教师向记者诉说着无奈。

    记者进一步询问,“动员会上领导有无拿出具体政策文件宣读传达,你们有没有看到相应文件”,该教师说,“这个没有看到。”

    记者随后向攀枝花市慈善会求证网帖上所称的强捐事件是否属实,该会表示,“本次捐赠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和无偿。”

    该会同时称,“在筹措资金的安排中,攀枝花市慈善会把动员政府公职人员捐款工作放在了动员其他社会力量工作之前,是因为我会认为动员政府公职人员积极参与,带动全社会自愿捐款奉献爱心,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

    据之前媒体报道此事后,攀枝花市慈善会相关负责人对网曝“强捐”一事予以否认,称网传影印文件为故意伪造。攀枝花市慈善会还在向攀枝花市委、市政府汇报中提出:倡议动员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开展自愿捐献活动,在各种相关场合和会议上,一直将自愿捐赠作为基本原则,没有将捐款额度与单位年底考核挂钩的要求,不存在强行摊派或者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捐款。

    攀枝花市民政局局长、慈善会常务副会长钱卫对媒体表示,除在市级新闻媒体上以市慈善会名义刊载了《“在同一片蓝天下”慈善关爱捐资助困活动倡议书》外,没有下发其他任何宣传材料和文件,更不存在由市委宣传部起草的倡议书,以及在新闻媒体上定期要有相关评论文章一说。

    强调自愿 将募捐进行到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一章第四条的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

    日前,攀枝花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召集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再次重申自愿捐助原则。为加强慈善资金管理,做好帮扶工作,攀枝花市慈善会还草拟了《攀枝花市慈善会帮扶特殊困难群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帮扶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并定期在市主要媒体上公布使用情况,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据记者了解,目前攀枝花市“同在一片蓝天下”帮扶困难群众的募款活动仍在继续。